28 April 2010

四月睇左

12夜
Shutter Island
大隻佬
伊波拉病毒
A Serious Man
志明與春嬌
There Will Be Blood
Fargo

睇<志明與春嬌>覺得有些地方似12夜。而<志>中一句「恰鳩我」確實令我想起伊波拉病毒。

睇左 A Serious Man 之後發現都算處理到高恩兄弟的電影,擺脫了之前睇No Country For Old Men 的困惑,所以買了Fargo 找個好時間黎睇。

最後都睇左Fargo。無想像中的震撼。Things just happen 是我給的tag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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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都算睇過The Last King of Scotland。

良心一票

我呼籲各位係5月16日的補選投票。良心一票。

個人的投票意向及理由如下:
行動:支持五區公投。而支持的方法是在補選時候投票給公社兩黨。

主要分成兩部份。一是確定目標。二是如何達成已定的目標。如果你同意1 跟 2 按理你一定會在補選時投票給公社兩黨。如果你不行動,那麼你可能是不同意1 或 2, 甚至1 和 2。當然你可以對以下每一小項不同意,只要一個不成立就影響「行動」的理據。不過在否定的同時,請給原因。

1. 普選比現行政治制度及政改方案好

1.1 普選的定義
普選是指普及與平等的選舉。普及者,一人一票,夠十八歲就能投票。平等者,票值相等。即每位當選人的選民基礎大致相同,不會懸殊。

1.2 現行政治制度
現行制度下的兩種選舉,即立法會(立法機關)及行政長官(行政機關之首)並非普及而平等。立法會中有功能組別。功能組別之不平等之處有二,首先功能組別並非涵蓋所有行業,選民基礎十分狹窄。因此香港有部份人享有多過其他人的政治權力,一些人多過一票,可投票選出兩個議員;而大部人只有一票,選一個議員。功能組別當中甚至有公司票,即按照老闆有多少間公司來配給選票,在其行業內越多公司,就越多選票。功能組別另一害處在於香港立法會實行分組點票,此點票方法只適用於議員提交草案審議時,不論該議員是功能組別或民選。最不公平的地方在於功能組別議員雖然代表的人少(很多都是幾百人甚至百多人,見附錄),但只要15人就能否決代表大多數人的民選議員(一個民選議員大約代表3萬人)所提的方案。

行政長官則有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相對於香港三百多萬的選民而言,這是真正的一個極少數。 

1.3 政改方案
雖然政改是增加了民選成分,因為新增的五個功能組別議席係有區議員互選產生。另外五個係地方直選議員。試想想如果我們是循序漸進走向普選,我們應該增加民選成分之外,也要減少選民基礎薄弱的傳統功能組別;或者我們將民選成分遠遠的增加至傳統功能組別的影響減少。新增的五席區議會互選議席係不能解決少數人能夠否決多數人的意願,因為1. 互選的基礎只是間接民主;2. 18個人就能否決過19個民選議員的方案或贊成19個民選議員反對的方案。而這18個人所贏得的選票還不夠一個民選議員。(見附錄)

1.4 小結
普選在理論層面上比現行政治制度好。何謂好?就是在制度上普選將每人平等看待,一人一票而且票值大致相等。現行政治體制及政改方案都不能夠體現人人平等,換句話說少數香港決定多數香港人的事情。我想大家都經歷過班會學生會投票,而原則都是少數服從多數。但香港的政治制度卻不能做到少數服從多數;香港有的是多數服從少數。我想人生而平等,各人都有自己決定自己的能力,但偏偏在政治權利上有少數人幫多數人決定。

2. 在現行走向普選的行動中,沒有其他行動比五區公投有效
除了五區公投外的行動大致有二:1.支持政府方案及 2. 終極普選大聯盟。政府方案上頭已經說了,從設計上可以看到政府並沒有意圖在2017及2020走向真普選,因為根本不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再說也是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東西。 2. 個人欣賞主張善意溝通的終極普選大聯盟,因為如果溝通能成事,大家當然高興。但觀乎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4月14日現身立法會宣佈諮詢後的政改方案,完全沒有採納普選聯的方案。也沒有與普選聯足夠溝通就發放這方案。可見政府已經心意已決,大修改致普選聯的方案是不行了。況且人大沒有授權特區處理2012之後的政改問題。

2.1 變相公投的議題與原則
盡快落實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這與1.1內定義的普選相符。最重要的是這不是一種具體設計,我認為是能夠有討論空間。但一定要堅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而今次選舉是每區單一議席,單議題,即投某個候選人即變相認同該候選人在是次議題上的立場。因此是變相公投,並無法律約束力。表面上是補選,但實際上係民意表達,讓支持盡快實行普選的人來表態,最重要的是人數能夠量化

2.2 變相公投本身是否有效
這裡要定義有效的意思。首先最理想的是過半數人(或更多人)投票給公民黨社民連的議員即能反映那些人都支持盡快落實普選。多人同時間表態而成功改變政府方案的有零三年七一遊行,當時人數數字上還有爭議,但今次絕無爭議,是能夠量化的。

社民連強調以上的並非他們的考慮。他們著眼的是這場公投運動所帶來的公民教育。這點也是獨立於公投的成敗。這場運動是透過選舉時的宣傳讓更多人明白到以上第1部分所論述的,明白現時制度的不公平及更多功能組別破壞民生的例子。這是另一種成敗得失。可以說多一個人明白就已經是成功,當然也可以用1.5億加選舉經費,人力時間來量度成效。

結語:
我預計會有討論辯論,我也相信理性的力量。只要有合理原因,大家是可以公開討論辯論的。此議題牽涉到太多枝節,以上只是一個草圖。如果大家發現有錯,煩請指正。同時也可廣傳。簡單來說,走向普選並不會解決所有問題,例如人心,但現在的制度下的決定經已是不公平到影響到很多香港人,至少多過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所以我覺得要讓多一些人知道這不公的制度。如果你認同普選的話又認同公投作為民意表達,會令中央及港府重新考慮其方案的話,請在5月16日的補選投票,你自己代表你自己。不認同的都投票,如果你想自己代表自己,而不是人地代表你的話,就投你所認同的候選人。

附錄:
根據手頭上的資料(歡迎大家核實),功能組別最大的選民基礎頭三位如下:
1. 教育界 90693
2. 衛生服務界 36968
3. 會計界 22276

最小的三位如下:
1. 金融界 140
2. 保險界 144
3. 鄉議局 157

26 April 2010

作者的孤獨

老師一天這樣說:
尋日下午和同事去聽林夕講歌詞的講座,好好聽!如果你平日已經覺得佢既歌詞好正,聽完之後,你會感到震憾,你其實從來沒有明白過他的歌詞!

再一次聽"人來人往",認真去看"弱水三千",留意"爛"......你會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領會過什麼,自己的無知顯得多麼愚笨......

自問是閱讀能力比別人強的我,在這個講座後,反倒感到一種莫名的孤獨......

當你得到,你才發現以往從來沒有得到過,那是多麼孤獨的現實!有人說,當你找到你命中註定的人,那感覺最直接應該是:原來過去的我是那麼孤單!

知識知得越來,越知道自己有多無知!
林夕。

一向都喜歡細閱林夕某些詞,基本上就係「輪」。例如<與我常在><富士山下>,又會輪下<綿綿>咁。自知香港作詞人偏少,而且有質素的作品其實很少,所以我承認自己對詞是視野狹窄。但希望大家原諒我,繼續讀下去。

今次看到老師說的講座當然很想去,也想問老師一二(其實跟老師已經不太熟了)。但想了想,發現原來林夕講解自己的詞其實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老師當年教我中文,而她說像似從來沒有明白過林夕的詞時,當然是一種震撼,但當林夕講自己的詞何嘗不是一種震撼?從來我都覺得作者與讀者的關係十分美妙,作者從來都用一種很曖昧,很不確定的手法向讀者表達自己的想法。可能是某些文字技巧,可能是某些詞外參考,作者像是留下線索給同道人知音人發掘,然後有共鳴。就像寫小說的,可能處處有典,但不會直接指出。寫詩的好像更不會說如何欣賞自己的詩作。讀者當然像窺探大師的腦內,但可惜很多時候都失敗。或者這樣說吧,文學裡頭沒有一種對的解讀,只有好的解讀。

然而林夕今次似乎在解讀自己的歌詞。是他發覺沒有很多人明白他的詞?我覺得這都是一種孤獨。要親自現身說法。不知道林夕是如何看待這回事,可能他自己沒有當作是解讀。不過我覺得這是一種無法溝通的孤獨。大概林夕認為這不要緊吧,都是一場遊戲。

雖然我一半抗拒流行文化,流行產物,但很多時候都在煲流行曲,甚至有時候能夠純熟地引用歌詞於對話中。(或稱tag 歌)當然我總覺得有些流行曲的詞,我年代的,會是後世人會研究的文學,會說這是好野來的。我不太知道,不過總有舖癮去寫下歌詞,寫下流行曲的東西。畢竟都是生活。

上頭老師提到<弱水三千>,自己沒有聽明白,覺得可能是老莊的東西。所以下次有機會會寫<超生培育>。上次寫了其MV,算是滿意的作品,因還沒有人從這角度寫,算是獨特觀察(當然沒有什麼人認同啦),下次寫埋個詞本身,算是了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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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在老師的先生(都算是我老師,不過沒有教過我)的xanga 留言,從此給他拒於其xanga門外,所以今次也不敢亂來,就將老師全文引述,沒有連結。

24 April 2010

語言霸權?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會再寫語言霸權,至少不是短期內。)

我寫本文是因為這一段片。老實說我對英語的認識還沒有深厚到認得出她說的美國口音,來自南部還是北部,東岸還是西岸,屬於哪個洲。但我決定要寫這個英語問題,因為我有些少不同的意見。

第一次是G說朋友在面書貼上那一段片,然後眾說不能挨過30秒。我最後是看畢全片的,然後想起眾人的半批評(因為他們沒有說清楚批評什麼,準則是什麼)。然後有約略看了寫少youtube 批評,高登批評。今日另一個朋友貼了一段回應段片。(還有這一段回應片)觀乎一些朋友的回應,然後我覺得很失望。說,為何還要服從美英語言霸權。又有另外兩位朋友不同意。所以我才想一次過寫下我的想法。

語言的本質
哲學家哈巴馬斯在其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 中借用J.L. Austin的Speech Act Theory 來證明語言的最基本用途是溝通。對於哈巴馬斯來說溝通,還不止對話這麼簡單,而是提出可質疑的說法(criticizable validity claims)。當然接受者是否明白也是考量之一。我退後一步,說語言的期中一個用途是溝通,然後最基本的條件是對方是否明白說話一方的意思。這樣說相信沒有很大的異議吧。

再說語言的法則不是先於使用。簡單來說不是古人先有一套關於語言對與錯的準則,然後創造語言。這個大家若是從前讀過<漢字的結構>,可能會記得當中寫到

「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因此我們說對錯並非鐵板一塊,對錯反而更多是指習慣裡頭我們有否這個說法,會否這樣運用。即是說古人並非先訂立文法,標準口音然後才有語言。相反,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因此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同一語言可能會有所不同。(當然你可以話咁就唔係同一語言啦,呢個太哲學,要找高人解答。)中四的時候記得K 老師說某大學教授向一眾中學老師說他們都讀錯了<將進酒>的「將」。說實不讀「章」,而是「昌」。那麼究竟是誰錯?全香港大部分人都錯了,那麼該怎辦?我是否能夠每次糾正讀「錯」的人?我想從這裡指出兩點,語音有其特定時間地方性,二是每次我們每次強調語音對與錯同時,第一個要問的事情是:你用什麼標準判斷?

批評準則的單一與非客觀
是次與最後兩位朋友最大的分析在於他們認為網友們的批評並非順從美英語音霸權,而我還是覺得是。朋友AT 將Ruby 批評某監考員的英文,其他網友批評Ruby 的英文換成了一個有趣的比喻:甲根據某準則說乙的化妝技術不好,而丙根據同一準則批評甲,說甲其實你在這準則下又何嘗是技術不好。而丙本身可以是對任何化妝持反對意見。

確實是精妙,也有道理。但比方只是指出兩者沒有邏輯上的必然性,而同時我會問為何要以這種方法去批評?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就算Ruby 的英文不是很地道,不很美國或英國,就算她這種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又或者是AW說的一百步笑五十步(當中意思有待商榷),可用的批評何止一種?為何不指出語言的對與錯其實很不確定?例如相對於英國口音來說,美國口音是否錯?相對於美國口音,澳洲口音是否錯?相對於澳洲口音,新加坡又是否錯?再說英國不同地方也有不同口音,然後不同階級又有不同口音。哪一種是對的?所謂對與錯其實不是客觀上如科學的對與錯,不是存在與不存在。語音上的對與錯總有參照點,問題是如何訂立這參照點,是否能多過一個參照點?

可行的回應可以是指出這是口音問題,其實哪種口音也不比其他的對或錯。亦可以指出語言的功能是溝通,若然能溝通到何必太執著?雖然Ruby 亦說了有點難聽得明白,但佢聽得明。不採用以上各種,只用更似美/英口音來說Ruby 一百步笑五十步,或者笑她自己根本英文差還要批評人,我猜都是因臣服於語言霸權。然後凡事以對與錯出發,以與美英國人的口音相差多少來判別對錯好壞。根本沒有看出定義口音的對與錯是一種權力的展現,一種權力的關係。

還不是語言霸權?
當然Ruby 在一開始就犯了我所不同意的-將口音問題變成對與錯的問題。但後來用相同準則來批評的人不是在犯同一個錯誤?我看到的只是一開始一個人向另一個人因一個原因擲石頭,然後其他人用相同原因向先擲者擲石頭。謹此而已。當然你可以說眾人選擇這個原因來批評跟他們是否真的臣服語言霸權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但我覺得從批評方向的單一化不難看出大部分人心裡頭還是崇拜美英口音的,甚至將它們定為對與錯的絕對標準。在不經不覺間把某種口音接受為客觀上正確,看不到權力的展現,絕對屬於霸權。凡是西方的就是比較好,正確,而忽略到當兩種語言接觸時可能出現的相互變化,例如pidgin,和chopsticks。而這些語言上的接觸就正正反映了語言的功能是溝通。

最後想起一個古久的問題,究竟是否自己在某項事情沒有能力者,就不能批評他人在該項事情?例如一食客不懂煮食,那麼他是否不應該批評任何廚師?樂評人不懂指揮,就不應該評論指揮家或樂團?我沒有能力勝任特首,就不能批評特首施政?當然你也可以說是態度問題,在Ruby 那個情況她可以選擇用廣東話來批評該名監考員。不過撇除Ruby,以上都是一個有趣問題。

或者說了這麼多都是多餘的。霸權確實存在;眾人對Ruby 或許應該多一點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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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收錄K的關於歐世圖一篇文的留言:

老實講, 在正常情況下, 語言混合使用係最最最正常發生既事, 亦係最最最自然不過既事 (好似係美國接壤墨西哥邊境地區, 往往會有英文西班牙文混合呀... 呢度冰山一角, 但仲有好多creole 或pidgin 之類既例子, 真係多不勝數). 但經過現代性(仲有資本主義)洗禮既社會, 語言作為"工具" 既角色被強調(特別係作為資本主義既工具及意識形態/民族主義之類既載體), 先會有所謂"純正", "標準", "流利" 既概念. 唔"純正", 唔"標準", 唔"流利" 就被等同於妨礙"人類交流及聯繫"**的拌腳石.

**其實應該話係接收意識形態的能力, 更甚是作為消費者/勞動者的能力.

21 April 2010

三段體

一早回去上呂大樂。這一年令我不斷的旁聽就只有呂大樂。今日很喜歡的一個想法,就是人受社會影響。(阿哥,呢個好似係sociology course!)有時候總覺得我知道的太少,同時不斷的不自由地行動。從個人出發是有效的,但沒有從社會角度出發,那麼我就不會是這樣的人。我們受社會影響,而我們同時是社會的一部分。而今日我們缺乏這一個角度,因為所有事情只要我不干預到人,人不干預到我,就沒有問題,就是自由。這種狹窄的negative liberty 持續下去,在香港更是厲害。

手頭時間鬆了,就去看一套電影。有趣的觀察,今日入場的好像得一對情侶,一對朋友。其他全部都是他一個人。稀稀落落的散佈小小的影院裡。嘗試以後現代的眼光看 A Serious Man。回來後讀了AO Scott 一文,發現自己想的亦不太遠。不過高恩兄弟給的確實是悲觀,不過片頭用的一句來打倒這一切。就好像尼采,跟之後的哲學家一樣。如存在主義。可能近來睇(右邊的)Continental Philosophy 的入門雞精書,有多一點理解。

有趣的是最後一幕。記得上次睇No Country For Old Men,兩個女士在左右兩邊說:「吓?完啦?」今日的一幕也是完得很突然,我自己都有點驚訝。(還不因為看戲少見識少的緣故)而 Fagle 終於都面向觀眾或Danny。我幾乎是將所有東西都是用chance 的角度出發。然後得出「不可知」「無原因」等結論。根本就係一場關於導致論(唔識譯 causation)的討論

最後想講今晚睇左Zeitgeist。(youtube 見此) 跟「社會」與人有關。第一部分講耶穌果然有趣,不知道背後資料是否準確。然後後兩部份都可屬陰謀論。但是,存疑是通向真理的道路。正如讀大學要學習maintain a critical distance 一樣。可惜,還有多少人信保持距離多過大學五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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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太過嚴肅? too serious?
咁聽返首歌:

19 April 2010

觀察普選之二



1. 討論
確實明白為何需要這樣激動。但當然背後的動機是什麼不知道,我懷疑是行使權力的快感,比「得力」empowerment 多一點。

我思考(一)為何要阻止言論,(二)阻止是否恰當。一般人只明白到或只看到後者。一個理性的溝通是(一)首先讓所有參與者甚至所有人都有權發言,而其他人不得阻止。大家都明白,但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二)發言的內容要理性。例如今日論題是今天應該去哪裡食飯,然後有人給予的答案是家中,然後理由是我係女人。那麼這是否一個理性討論呢?不是的。所以當一個討論被強權所控制,參與者給的原因不是合理的理由時,我們應該禁止此般理由。但禁止不能先於該位人士發言。

其實一般來說,(二)是不需要的,當所有民眾都有共識。因為這個共識會作為一種懲罰機制讓人們不會亂說話。奈何香港有人被迷惑多時,不懂分清真假話,也就沒有辦法了。

個人認為從溝通角度,新進的維園阿哥是違反了溝通原則的。但要知道從前維園阿伯都差不多了。

2. 不耐煩
當然能見某些香港人不耐煩,但絕對不是多數。或者他們是多數,但他們不耐煩得黎又無行動咁。這是各人對於民主普選的看法不同所致。有一部分人開始明白時間少了要行動了,但大部分人覺得現況不錯,不需要要改變,並非他們黑心或者什麼的,只是他們沒有看到有問題的地方。所以五區公投有兩個作用:(一)擴闊政治想像同(二)當失敗的時候,讓更多的人醒覺。當然讓人明白香港目前的狀況最好就是搭上政府的車,讓議案通過,不過我怕一搭就要搭上總站。那麼真的很有問題了。

讀到G的朋友T的文章對普選有些重要的觀察與意見,大家不妨一讀。希望T 不要介意我的連結。

17 April 2010

完了European Legal History的會報。觀眾們好像很悶似的,大概也是底線的完結。題目方面是一個學術界的問題,老師說其中一個問題好像不太相干。也沒有辦法,完了。

是的,這科確實有趣。不過自己疏懶,沒有勤讀書,所以沒有很多心得。除了先前說過的law and history 這範疇外,其他沒有太大所得。而兩位老師卻實厲害,能夠縱橫各時期的法律,又有見解心得。當初挑選這科是因為好奇,不過跟自己想像有點出入。不過又因為讀了些哈巴馬斯,其對法律發展的看法能夠在legal history 這一科得以作實証運用。

這科是今個學期甚至四年來的時間上的長度,有羅馬到20世紀的開頭,地理上都有其廣度:歐洲以及殖民地。再配以今年其他科目,如後現代主義,法律與電影,哈巴馬斯,社會學的階級分析,算係一次通識練習。如果第三年後期是啟蒙,那第四年則是擴張的時期。覺得蠢了,因為早一點認識其他科目,大概也不會讀死音樂跟法律兩科。世界於我來說是很大的,學科的界限雖然不是很清楚,但總算試了。發現了自己對世界的認識還是很淺,浪費了許多時間精力。

從前以為自己好像懂很多,然後我在第四年發現其實我懂得少,而且慢。人應是謙卑,然後由好奇心帶領。就像蘋果電腦Steve Jobs 說的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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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5000字的論文要寫,不過應該沒有要太多氣力。

16 April 2010

十面埋伏真普選



聞說你 時常在下午 來這裡寄信件
逢禮拜 留連藝術展 還是未間斷
何以我 來回巡邏遍 仍然和擦肩
還仍然 在各自宇宙 錯過了春天

只差一點點 即可以 再會面
可惜 偏偏 剛剛 擦過
十面埋伏過 孤單感更赤裸

總差一點點 先可以 再會面
彷彿 應該 一早 見過
但直行直過 只差一個眼波 將彼此錯過
(但直行直過 只等一個眼波)

遲兩秒 搭上地下鐵 能與碰上麼?
如提前 十步入電梯 誰又被錯過?
和某某 從來未預約 為何能見更多?
全城來撞 但最後 處處有險阻

軌跡改變角度交錯 寂寞城市又再
天空閃過燦爛花火 不再為愛奔波

總差一點點 先可以 再會面
悔不當初 輕輕放過
現在懲罰我 分手分錯了麼

分開一千天 天天盼 再會面
只怕使你 先找到我
但直行直過 都幫去躲 躲開不見

14 April 2010

近來把這裡變得好私人。與當初原意恰恰相反。原本就是想正正經經的寫帶公共性的文章。不過到頭來還是流量一般,開始質疑自己文章的取向與質素。又因為流量一般,也就寫一點私人東西也不礙事吧。

其實寫那些個人事、情都有考慮過讀的人會否有些少東西帶走。或許有,又或許太陰晦沒有。我不知道。但既然怎樣都沒有太大關係,那就不想太多。雖然已經想了兩段。

今天讀到朋友一文有點共鳴。就叫他A吧。A 應該是系裡頭比較左的人,左是指西方國家的左,他也是自由主義者。由於我總覺得系裡頭的人以右居多,有點還右得很厲害,所以特別佩服A。A 對於公義的追求也是在系裡少有的。講了這麼多,其實只想說A 有意在未來進修,踏上教育與公共知識分子之途。其實比較像是一個夢想,A 也清楚這點。但就是想著你認同的努力是令人敬佩的。想想同系裡頭哪會有人會發這種夢。不要求個個發;但起碼對公義社會有點概念,會有所行動。我不知道同系人有沒有,但我感覺city firms 好像比什麼都重要。

我也在想走差不多的路。不過發現自己沒有好好鋪排,是要遇上困難的。而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我想,如果真的全副心意去做,成績應該會過得去。不過呢,能堅持與否真是一個問號。所以現階段不宜多想,只希望能有多一個機會。

之前聽長毛(在港大)與王慧麟(係電台同馬家輝做節目)講香港總有兩派人,一係行動派,一係理論派。(剛巧他們就是這兩派?)中間需要多一點溝通。或許這是能做的,昨日與今日都讀到G的朋友T 的好文。有點啟發,不只是批判現有的策略行動,還有提議。或許這是一個我能走的方向。而理論方面其實不在乎學位。我同自己又講既然係咁,你又無咩搵大錢的機會,倒不如係其他方面一試。

不過想這麼多也沒有用。手頭上的法律史作業還沒有搞定。要回去十二世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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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都係寫左私人野。過左那作業應該好一點,希望大家還會留意之後的文章。到時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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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了。我懷疑這次的功課一如上次Habermas 一科一樣。會難尾。會草草了事。不過,還是天光了再算,因為還有那civil procedure 要現身。

12 April 2010

我明白只係我自己還沒有放下。

今日剛出電梯回到家門口前算完了究竟有多少次拒絕。今日是第一次數。然後我想想究竟都是為了什麼事。然後絕對的明白,還曾經寫出來辯護。不過應該沒有人睇到。

今天又有機會認輸了我。所以我明白從來都沒有公平,所以從來都只有逃走,背負著惡名離開,而沒有要求。

其實既然了結了,為何要走回頭。想起一開始我同朋友講,之後到不同的朋友重覆說、保證,到好朋友跟我說「別再這樣了,不值。」我只覺得為何要這樣。我不後悔,但我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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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讀一次頭三字和最後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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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就思考著,問題來襲。因果?

10 April 2010

陳奕迅的一些線索

從<大開眼界>


到<防不勝防>


以<十面埋伏>作結


變態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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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探戈 (2001)
Shall we talk? (2001)

大開眼戒 (2001)
十面埋伏 (2003)
三個人的探戈 (2005)
聽聽(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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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酒 跑車 相機 金錶 也 講究」

08 April 2010

明日考試,書還沒有讀好。雖然是已發了考試題目,不過還是有困難。唯有盡力吧。(其實已經很擔心會不及格,也不想讀。)

要處理要解決的事情很多,心裡總是煩。或許因為這樣世界好多人忽然變得惹人討厭。有時候只是想一個人靜靜的,可能是尋找一點空間,又可能是一個人解決掉。但是,有時候我卻想得到人注意。算了吧,都說過人全靠他人注視而活不如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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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舊文重寫為看見與愛情。也曾經有個瘋狂的念頭,就是把某女人相關的文字偷偷的標貼起來。但我忽然想我究竟為了什麼而這樣做。背後是什麼驅使我?我有時候還敢走過那商場的電梯大堂,走過那公園。走過時我還會笑一下。話雖如此,但我是否真的能接受過去的自己?曾經這麼蠢的一個人,我有點替過去的自己難過。尤其是當我看回自己從前寫的。

走進同一地方的地鐵站,感覺特別複雜。兩條筆直的月台,承載的卻是交錯的情節。想起了放棄過什麼。一切好像太容易,連放棄也是。這可能是一個不好的決定。我依然清楚記得很多細節,雖然最後都是謎一樣:謎一樣的人、謎一樣的。我替從前的自己可惜。

最後是我可憐自己。我只發現人大了,我才開始明白自己。我經常為這念頭而驚訝。我竟然不了解自己!但當我慢慢明白時,我卻可憐自己。我對自己說:不要太難過。自己對我說:所以不要要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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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找回自己的文字。希望這真是自己的文字,不是受其他文風影響。)

杏壇「崇涼」志

從前冬天一到,杏壇中學就怨聲載道。因為這是換冬季校服的日子。杏壇中學規定學生需穿著整齊學服上學,而整齊的意思在校規裡頭寫得清清楚楚,是包括校褸。即是規定帶校褸上學。最近校方又加插新規例,要求學生

於冬天週會穿上校褸。有人猜測是為了加強歸屬感。

試想香港的冬天越來越熱。二十餘度亦要穿校褸,與近千人同坐禮堂裡,實在難受。(根據可靠消息來源,當時有學生大量購入小林退熱貼,然後在週會前貼在背上胸口上。甚至有高年級生搞小林生意。)學生們當然不滿,但由於是校規,也沒有什麼正式渠道向訓導部反應,學生也只能照做。

但係係某年十月的學生會選舉期間,事情發生左微妙的變化。有班學生唔知係咪受左梁文道的啟發,竟然以極其特別形式參選。當年梁文道係某大的時候竟然以解散學生會,發還學生會會費這政綱黎參選。梁文道自述:「很筍的,贏梗啦。正經參選的那班人就很驚,想來找我們共商國是。」(動物兇猛-學生會剋星一段)那班參選學生的內閣叫「崇涼」意思是崇尚涼風的意思。(本來佢地叫尚風,不過怕同學誤解佢地黎係為查數所以放棄)。對面正經參選的就叫「喜閣」。

「崇涼」點特別法?唔直接答你,用例子答你。佢地的政綱與「喜閣」但多一條:要求全面廢除強制帶校褸。校方見係學生會選舉,不能打壓選舉,只係強調選舉只係選舉。雖然係咁,奇妙的事情依然發生。

杏壇中學學生會選舉終於來臨。當日台上答問環節,「崇涼」只係重覆「喜閣」的政綱與重點,不同的只係「崇涼」叫同學睇最後佢地最後一點政綱。其實「崇涼」唔需要多番提醒選民,因為他們要幹的這件事早就在高年班同學傳遍,連無票投的中一至中三都略知一二。(佢地投既係模擬選票,並不影響結果)

儘管係咁,「崇涼」當日點票都非常緊張,而對家「喜閣」好似仲緊張。唱票由下午三點三進行開始,兩閣都在場,唱了約三十分鐘,「崇涼」有明顯優勢,「喜閣」卻被佢地閣名嘲弄,丁點都唔喜。最後去到五點半,有效選票中「崇涼」得票過八成。而模擬選票中亦過七成五。「崇涼」就正式當選。好在呢班人辦事能力佳,「喜閣」的政綱佢地都做得無錯。

杏壇中學的冬季校服政策如何?校方見到「崇涼」的得票,在選報結果時重申校服政策屬訓導組管理,並非學生會,所以「崇涼」該屆並無任何大進展。不過,校方於翌年時為校褸加上溫度指標,若然最高溫度高過22度,同學無需帶校褸。最近聽些杏壇人講連22度要求都放寬,只係限於低過20度的週會日才需帶校褸。

當年我聽到有人話「崇涼」以下犯上,劫機學生會選舉,挑戰甚至砲打訓導部。我就非常唔同意。點係挑戰呢?「崇涼」幫助學生表達意見而已,根據訓導部講校服最終決定權都係係訓導部,而事實都係。「崇涼」要求全面廢除校褸政策;而訓導部最後都按照佢自己的原則及步伐辦事。唔通學生表達下意見都有錯?定話表達不同的意見就係以下犯上?我真係唔明點解「崇涼」有錯。我反而覺得好彩杏壇中學學生有投票,表達自己的意見,佢地先可以脫離練「耐熱功」的行列!

07 April 2010

又一日記。

連日磨Habermas 的論文,最後得出一個薄弱結論,不得不承認自己不是料子。明天交文,然後星期五考試。但求合格吧。想起好些日子前朋友W (讀哲學的)跟我講哲學。哪時候不知道原來哲學是這回事,也沒有放太多心機下去。原來自己都有興趣。可謂又一後知後覺,大學又一遺憾。

不過講到底都是自己問題。如果能堅持,後知與遲知都分別不大。我對自己了解不深,但有一樣東西卻很早知道-我從來沒什麼紀律或計畫。有的話相信應該會比現在讀多一點書,知道多一點。

說回學業,還是死線。忽然擔心自己的成績,因為一不小心就掉了榮譽,甚至要遲一點才畢業。想必你也不再聽無聊瑣事。那我就來點正經的。

想像實驗:如果今天起所有刑法列明的刑罰取消,那麼我們的犯罪率怎麼樣?又如果取消全部刑法,結果會否不同?

(啊。還有七條問題要準備。俾定題目你都唔係一件好事!)

06 April 2010

還在寫什麼?

陳寧: In Silence I think of you
聽說現在blog不那麼流行了。但都知道,不會是因為流行才寫blog。

寫作的人,不會因為有人看或沒有人看而寫或不寫。但有人看總是好的。
阿根廷作家Borges (博爾赫斯、波赫士)出版第一本書時,只賣出三十七本,但對他來說,這三十七人比三千人更珍貴,因為他可以揣摩這些人的年齡、職業、生活等。再說,有沒有人看,對他也是沒甚麼分別。甚至,寫不寫也是分別不大。

「我人生的部分時間在文學上消閒,我覺得讀書是樂事,另一件樂事是創作,但創作的樂趣稍小於讀書。或者說,我們稱之為創作的,其實是我們所讀過的書之遺忘與回溯。」---Borges
是的,xanga 不再流行,blogger 不再流行,連facebook 的notes 都沒有什麼人固定看了。北島說過這是誰都是作家的年代。我還默默的寫,實在有點迷失。我究竟是為了誰而寫?尤其是寫社會時事、觀點等帶有溝通性的文章。如果沒有人看,那麼我還要繼續寫嗎?網上不乏人寫時局,寫得都比我好。還要寫的原因只是等待,等待被認同的一天。

當然,寫同時是與自己溝通。也是理清思緒的方法。試圖用個人的文字風格去理順無以名狀的念頭感受。是一次認識自己的過程。不過,為何要公開,恐怕都是想得到認同和注意的方法。所以讀者總是佔一個位置。

最後提到的Borges 是一個很大的反省位。唔讀書點寫野呢?對於甚多知識分子來說,你能拿掉他的筆,但不能拿掉他的書。書始終是知識份子的根源。用比較哈巴馬斯的語言來說: 書是知識分子inherent teleos,那寫作恐怕是parasitic。(哈巴馬斯上腦了)(又在拋書包)

(逃)

05 April 2010

無題

在自己給自己的死線面前,最後還是寫不完。

迷失了的自己,我怕連自己的文字風格都要失去了。所以要用跟自己溝通的語言寫下來。職業好像已經不太相干了,畢竟人大了,想通了。也沒有想太多關於這四年在學習上的對與錯,因為在這方面我想未來有更大的意義。但是總要面對目前所處的環境,面對當下的自己。

面對小我大我總是進退失據。我總是殘缺的,而最差的是人活於世界上總會牽涉其他人。如果我只是我,而我所作的不會影響任何人,那麼我甘願這般孤獨。但事實上我不能。這是一個很矛盾的時刻,因為我明白我是殘缺的,但我不接受,我又想離開所有人和事。但我不能。

不要跟我說什麼。(或許不會有人說什麼)儘管我害怕。儘管我慌張。儘管我明白很多又執著於我不明白的。儘管我對人沒有信心,就像對自己一樣沒信心。不要為我擔心,因為我有最大的勇氣去逃避新的一天裡的事。我知道這是我的強項。看不見就是消滅,我如此醒來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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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文字風格好像不知不覺的被污染。我怕我寫不出自己的文字了。
又:其實如果事情誠實一點,或許會好起來。

名字

當初只是一個突然如來的感覺,就這樣叫你。從此大家都這樣叫你,但誰都不知道這名字由來。你給的感覺一如你這名字一樣保留下來。

一起說笑一起打瞌睡的日子只是維持了一個寒冬。到了春天,已不能順手替你抹抹那潮濕的桌子。但我卻總能找到機會在你附近。潮濕的天氣帶來潮濕的記憶,每一個細節都黏著記憶。聽說過跟心愛的人一起散步,總忘不了那時青草的氣味。學校某些角落都散落了你。

夏天緊隨蟬鳴,事情卻冷了下來。某大晴天你跟我說算了吧。我只記得那夜我沒有睡好,第二天就早早的起來。還記得太陽偏很猛。人生總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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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裡的從前,雖不致泛黃,但已遠去。某日窺探到眾人給你的生日祝賀,卡之類的,都還是那個名字。那個只有我明白由來,與我有關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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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以為以上會是最後一段。但有一次再見,在分別時竟感到強烈的失落。燈光忽然變得慘白,腦裡頭一片空白,只有形色上的痛。

最後都只是一些零碎的記憶。

02 April 2010

觀察普選

近來發現追求民主其實是愚笨的。

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不論什麼設計,甚至只是大致平等,都會惹來批評。一是質疑成效,二是更深的更加哲學性的質疑,將政治權利與對社會的義務對等。後者的簡化版中有商人的貢獻論。面對這些質疑,我無法完全解答。對於質疑論成效的,大家的量度標準與比重不同。當中涉及成效與公義的問題,但這群質疑者永遠只會奉成效為最高原則,而其成效往往忽略對社會上每一個人的關顧,通常只會注視整體經濟發展。說到底,他們的社會只有經濟一個向度而已。面對政治權利與義務對等者,我沒有確實的回答。但我非常質疑這種付出與收穫對等的計量方法。貢獻或者是義務是否只限於交稅?為何交稅這個法律規定的付出要與投票這權利對等?我只想提出我們存活於一個社會,無可避免要與其他人一同生活,有某程度上的接觸,不是單純從交稅與投票來量度人的付出與收穫。

以上其實都不是我最關心的。因為只有少數人才會反對民主的存在價值,就連香港政府與中央政府都不敢說「我反對民主」一樣。而觀察近來本地民主運動,不難發現民意或應該說是人民才會關鍵。五區公投在投票率與得票總和都好可能失敗。同時普選聯的新方案已經被中方人士否定。雖然沒有民意調查顯示,不過也不難看出普選聯的民意極其薄弱。(似乎溫和派是一早認清民意這一點)這就是中央能夠繼續拖慢香港民主的原因。我敢說有一日有五十萬人和平遊行爭取民主,這會加快民主的來臨。觀乎民間聲音,兩條腿走路並未有贏面。

我們民主發展的困難包括中央的權力(建制與建制外)與人民的態度。中央當然有人大釋法這工具來決定香港民主發展的命運,換句話來說香港只是次主權。而面對中央的政治常規,爭取民主的人是無力的。第二個困難來自人民對追求民主的態度。舉個例子,香港立法會一半是直選議員,但三次投票率只有一次超過五十個百分比。(2004年: 55.64%) 對於已有的民主制度香港人已經不熱心,可況說要爭取民主。所以泛民的有所謂的六四比(泛民得票六成),也無用武之地。這是一個悲哀的事實。而事實上潛藏冷淡態度後的思想正好成為中央建制外權力的切入點。各種妨礙民主發展的言論,其實都在產生權力。權力是什麼?不只是我們常說的政治上的,而是所有繞過理性討論而令你行動,改變行動的東西。什麼違法違憲違憲精神其實在香港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中國法律都沒有規定如何對付這補選。但每天媒體都在報導中央人士的話語,繞過理性討論,讓市民覺得公投是壞東西。

七一遊行是民主派說的勝利。其實如按許寶強分析,那只是民粹的勝利。簡單來說,那是工具上的勝利,卻不是民主的勝利。遊行人數是能夠影響政府,逼使政府回應民間聲音,但人民卻沒有把這次勝利視作民主的勝利,反而是雜亂議題,單一事件般的勝利。

曾經有人懷疑我為何坐在電腦面前辯論社會政治議題,為何不多幹實事,幫助窮人等。說實在自己少做,實是慚愧。但我開始覺得人心才是關鍵。人心是推動民主與有民主後的社會的關鍵。之前與K 談話,發現民主絕對不能解決香港的問題,因為民主只是一種制度,當中的內容如何還看人心。當然民主選舉的好處也在於它能擴闊公共討論空間,但只著眼這制度帶來的(即議會內)是不夠的。是的,因為人心不變,民選的政府還是會在草地上插上不准踐踏草地的告示。而多數人還是會認同的。

01 April 2010

人為經濟服務,還是經濟為人服務?

讀者們要理解最低工資的論點恐怕還未論到我,不過都想為這個討論立一個新角度。

最低工資被定型為經濟議題,其實經濟在討論裡只屬工具,並非目的。任憑你經濟理論再好,如果你的論證裡頭沒有關照到人,那都是垃圾。換句話說這究竟是人為經濟服務,還是經濟為人服務的問題。

經濟本為人服務。簡單講你生命的最終目的不是錢,而是錢帶給你的東西,甚至一些錢不能帶給你的東西。只要我們這樣想,你就明白到我們發展經濟是為了社會上每個人都能生活過得更好。如果我們單純追求數字,正如媒體論述只集中講述國內生產總值那樣,其實是空虛的。正如有錢若然無健康有何用?

人為經濟服務並不是指你去上班搞企業,而是指人把經濟當成了最終目標,人為這目標服務。就是一個地方只會視經濟發展為唯一成就,而看不見其他可能。例如每天少一個小時的工作,你能夠與朋友食飯吹水,其實也是成就的。又試想香港多一點文化節目,可能只是街頭表演,生活可以多一點色彩。相反,就算我們擁有了全世界最高的人均收入,但我們卻要面對種種社會問題,生活枯燥,每天只是機械式的上下班,那麼我們的發展就是走錯了。

在現代社會中錢是重要的。我不是在這裡宣揚放棄經濟發展,而是我們要想多一點-為了什麼而發展經濟。同理最低工資最終的目標是讓一群默默為社會勞動的人能活得好一點。所以我們不是單純討論經濟理論,price floor 或者干預與否,自由與否,而是應該問經濟理論如何為低收入人士帶來好一點的生活。我很欣賞練乙錚。因為他是反對最低工資的,但他的理由是最低工資對我們需要關顧的低收入人士有害,而且他提出了其他解決方法。這樣的討論才會解決問題。

我不是要說服誰接受最低工資,我只是希望任何討論任何論點都是尊重人的,是循經濟為人服務的方向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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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練乙錚於最低工資的看法,可參考哲學人民: <我們需要怎樣的社會?—給練乙錚先生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