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現在blog不那麼流行了。但都知道,不會是因為流行才寫blog。是的,xanga 不再流行,blogger 不再流行,連facebook 的notes 都沒有什麼人固定看了。北島說過這是誰都是作家的年代。我還默默的寫,實在有點迷失。我究竟是為了誰而寫?尤其是寫社會時事、觀點等帶有溝通性的文章。如果沒有人看,那麼我還要繼續寫嗎?網上不乏人寫時局,寫得都比我好。還要寫的原因只是等待,等待被認同的一天。
寫作的人,不會因為有人看或沒有人看而寫或不寫。但有人看總是好的。
阿根廷作家Borges (博爾赫斯、波赫士)出版第一本書時,只賣出三十七本,但對他來說,這三十七人比三千人更珍貴,因為他可以揣摩這些人的年齡、職業、生活等。再說,有沒有人看,對他也是沒甚麼分別。甚至,寫不寫也是分別不大。
「我人生的部分時間在文學上消閒,我覺得讀書是樂事,另一件樂事是創作,但創作的樂趣稍小於讀書。或者說,我們稱之為創作的,其實是我們所讀過的書之遺忘與回溯。」---Borges
當然,寫同時是與自己溝通。也是理清思緒的方法。試圖用個人的文字風格去理順無以名狀的念頭感受。是一次認識自己的過程。不過,為何要公開,恐怕都是想得到認同和注意的方法。所以讀者總是佔一個位置。
最後提到的Borges 是一個很大的反省位。唔讀書點寫野呢?對於甚多知識分子來說,你能拿掉他的筆,但不能拿掉他的書。書始終是知識份子的根源。用比較哈巴馬斯的語言來說: 書是知識分子inherent teleos,那寫作恐怕是parasitic。(哈巴馬斯上腦了)(又在拋書包)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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