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April 2010

近來把這裡變得好私人。與當初原意恰恰相反。原本就是想正正經經的寫帶公共性的文章。不過到頭來還是流量一般,開始質疑自己文章的取向與質素。又因為流量一般,也就寫一點私人東西也不礙事吧。

其實寫那些個人事、情都有考慮過讀的人會否有些少東西帶走。或許有,又或許太陰晦沒有。我不知道。但既然怎樣都沒有太大關係,那就不想太多。雖然已經想了兩段。

今天讀到朋友一文有點共鳴。就叫他A吧。A 應該是系裡頭比較左的人,左是指西方國家的左,他也是自由主義者。由於我總覺得系裡頭的人以右居多,有點還右得很厲害,所以特別佩服A。A 對於公義的追求也是在系裡少有的。講了這麼多,其實只想說A 有意在未來進修,踏上教育與公共知識分子之途。其實比較像是一個夢想,A 也清楚這點。但就是想著你認同的努力是令人敬佩的。想想同系裡頭哪會有人會發這種夢。不要求個個發;但起碼對公義社會有點概念,會有所行動。我不知道同系人有沒有,但我感覺city firms 好像比什麼都重要。

我也在想走差不多的路。不過發現自己沒有好好鋪排,是要遇上困難的。而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我想,如果真的全副心意去做,成績應該會過得去。不過呢,能堅持與否真是一個問號。所以現階段不宜多想,只希望能有多一個機會。

之前聽長毛(在港大)與王慧麟(係電台同馬家輝做節目)講香港總有兩派人,一係行動派,一係理論派。(剛巧他們就是這兩派?)中間需要多一點溝通。或許這是能做的,昨日與今日都讀到G的朋友T 的好文。有點啟發,不只是批判現有的策略行動,還有提議。或許這是一個我能走的方向。而理論方面其實不在乎學位。我同自己又講既然係咁,你又無咩搵大錢的機會,倒不如係其他方面一試。

不過想這麼多也沒有用。手頭上的法律史作業還沒有搞定。要回去十二世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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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都係寫左私人野。過左那作業應該好一點,希望大家還會留意之後的文章。到時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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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了。我懷疑這次的功課一如上次Habermas 一科一樣。會難尾。會草草了事。不過,還是天光了再算,因為還有那civil procedure 要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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