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November 2009

Signs and Hyperreality


雖然不能幫上什麼,但依然想節錄一段自己的功課。高鐵就像Baudrillard 說的,是hyperreal。普羅大眾已經不再關心甚麼是真的了。當符號掩蓋一切的時候,符號就是真實。而高鐵就正正為了我們提供一個安全地帶,讓我們繼續「跟內地融合」「跟上發展步伐」,遮蓋香港不再領先或是必定淪為中國其中一個大城市的事實。


Signs and Hyperreality
Bourdieu defined symbolic capital as “the collection of luxury goods attesting the taste and distinction of the owner” (Harvey: 77) and Harvey described the contemporary middle class needed those capital to achieve social distinctions and explained that products, as well as urban environment and architectural styles then became differentiated. (Harvey: 79-82) Continuing from the thread of private housing estates, we can see how symbolic capital works in Hong Kong. In the advertisements, the estates would be presented as somewhere in Europe, often 19th century, or in a garden or greenfield never found in Hong Kong. The names of the estates are often grandiose and unreal. To name a few: The Arch, The Beverly Hills and Villa Esplanada. Such marketing strategy creating signs of style, distinctions and high status responds to the buyers’ need to define themselves through these signs. As if by living in the Beverly Hills, the buyers are equivalent to the residents in the Beverly Hill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Beverly Hills in Hong Kong, to a certain extent, refers back to the Beverly Hills in the States. It seems that there is no break between the signifier and the signified and the signs are still referring to the reality. However, such a relation is unstable and on the verge to go into the Hyperreality. Hyperreal is the reversal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ap and the territory. Usually the map is a presentation of the territory, but when hyperreal is like the map precedes the territory and even becomes the territory. (Poster, ed.: 166) Applying this reverse map-territory relation to that of signs (mainly images) and reality, reality is now irrelevant, only the signs of reality are left.

Now we can see the Beverly Hills (Hong Kong) has some hyperreal elements. Despite its referral to the counterpart in the States, it actually carries signs of privilege and fabulous life. Furthermore, nobody cares whether the Beverly Hills really looks like the original the Beverly Hills. Only the sign is important and this is the precession of simulacra (or simulation)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y, advertisement penetrates every moment of our lives, television, on the Net and during your travel on various transportations. Signs are everywhere and how we know about the reality is largely mediated by different media. One recent event in Hong Kong demonstrated the hyperreality: the construction of 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 Express Rail Link (the Express Rail Link) and the land resumption of the Tsoi Yuen Village. The Express Rail Link is portrayed by the government as “fast” and “time-saving” and this is reproduced by media for many times when reporting the Tsoi Yuen Village residents opposed to the land resumption. The general Hong Kong public, except some concern groups and one newspaper (SCMP) have never questioned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roject. Indeed, now railway and shuttle bus to link Hong Kong and mainland China exist. The location of the proposed station in Hong Kong is highly criticised by experts. However, the general public does not care. As the reality perceived by the general public is mediated, the symbols of “fast” and “integration with mainland” became “truth”. On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 of hyperreal is its ability to conceal the reality. (Poster, ed.: 171-174) The general public does not object to this ineffective project is because it conceals the fact Hong Kong is no longer economically advantageous than China like decades ago; we are just another Chinese city. Just like the US people think Watergate is a scandal to conceal the fact that capital is evil and cannot be regulated. Just as Disneyland persuades us childishness is within the theme park but not outside. Hong Kong needs a sign of “integration with mainland” to comfort herself.





Work Cited

Harvey, David: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An Enquiry into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
Blackwell Publisher, 1990
Poster, Mark., ed.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essays 三篇,一個8000 字 take home。 但還是懶懶的。

太多的時候總是想逃。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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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選了做黑澤明的<羅生門>當期末論文

想起自己寫過的一點東西:
http://a-inus.xanga.com/673968925/item/

今次重看上文,讀到自己如何的「坦白」跟「自我愛護」,不禁又嚇出一身蛤蟆油。

下次讀今日這篇,會否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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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在明天集中一點。還有要謹記grades都不是重要的。

27 November 2009

<香港人>

用此稿參加了一個徵文比賽,過了禁售期,現循環(投籃了)再用(終於見得光!)。特別鳴謝當日鼓勵我動手的陳穎雯同學。還有曾給予我寶貴意見的徐銘淇同學,所有不足錯誤都只是我的,與徐同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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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

試圖用一兩句去歸納總結香港人件不智的。那一定會是以偏概全,又有特定時間性的。但是見微知著,從觀察一些港人對時事的反應,也能夠作一個描述。透過一些港人論調這放大鏡,我看到的是香港人有視力問題-選擇性聚焦。

香港人不是全然看不見,但總是看見一些,看不見一些。社民連三位議員在立法會講粗口及掟道具蕉,觸動社會大眾的神經,然後都處都是行為不檢,影響立法會的聲譽的論調,又有「教壞細佬」的聲音。但為何議員出席率偏低,動議質詢次數少,又得不到同樣的對待。同樣是公眾人物,同是行為不妥,為何香港人看不到這些強差人意的表現?不是為講粗口或掟道具蕉辯護,只是想問香港人,你為何生氣,當其他該生氣的時候你們靜了。

又有些議員反口覆舌,明明把零七零八實行雙普選寫進黨綱,在零四年立法會選舉期間高舉此旗幟,但後來又因人大否決了這提議又改寫成二零一二。香港人又是看不見這路線改變,形成不了主流聲音。不禁又懷疑香港人是否記憶力差。

在雷曼迷理債券一事中,雖然傳媒普遍對受害人持同情的態度,但香港不乏「投資應該承擔風險。」,「迷債苦主輸打贏要」等論述。很多香港人卻沒有花時間讀那些宣傳單張及合約,沒弄清楚抵押債務證券是什麼,跟債券有什麼分別。他們看到的只是投資者有損失,然後就跳去結論:因迷債損失的人應承擔風險。根本看不到銷售手法和監管投資產品問題。看不到一些年老的投資者,只看到投資失利的有一些「專業投資者」,而專業的定義都是銀行給的。

於周秀娜在科大與教授一場對答中,香港人第一時間看到是周的「好深喎」,而這三個字又不斷的被重複,很多人就說「口靚」模沒有學識賣弄性感,不應該再出現在公眾視線範圍內。但很少人看到為何「口靚」模現象的成因,看不到不是周秀娜要回答教授問題,而是我們要答我們有份參與的社為何有這個現象。香港人又看不見貧富懸殊,總是覺得窮人是因為懶才窮。香港人漠視那四十萬在職貧窮人口。四川大地震一事中,開始我們看到災民苦況都紛紛捐款,但救災過後,我們也都應該為因豆腐渣工程而喪命的學生們尋回公道,但這些又逃離了香港人的目光了。

從這些看見看不見的例子,可以看到香港人有種選擇性甚至單一性聚焦的問題。在需要去探究去生氣的時候,香港人選擇不聚焦看不見。議員講粗口跟出勤率欠佳都是會教壞細路的事情,為什麼聚焦前者而不是後者?香港人懂得聚焦的地方都是最簡單的看法。而香港人不懂得聚焦的就是一些他們少聽到的論述。而這些論述的產生通常要求更多的思考,對事情更多的參與。能夠聚焦的只是膚淺的;看不見的都源於功利。

批評議員粗口很容易,所需條件是你聽到他講粗口。但批評議員不盡責,這便涉及對於治及其功能的了解,問題又不能一覽便知,再者一般人覺得立法會議員跟自己毫無關係-因為議員不會直接令他們發達。所以功利行頭的多數人是不會聚焦和發聲的。過去對於政治的論述不正面,然後政治沒有像香港人所想的令他們發達,港人就少參與政治。

香港人總採取一些膚淺的角度去看待事物,然後簡單化事情。「投資有風險,請自行承擔。」這思想是根深柢固,而迷債的內容和銷售手法是比較難理解,香港人當然捨難取易。香港人經常從近乎小學生的角度來看事情,像從前的「哦(長音), 你講粗口, 我話俾Miss 知!」,難怪投訴的原因總是教壞細路。我同意這類投訴是有理據,但最令人沮喪的是香港沒有其他角度的論述了。在傳媒的老闆是讀者這信條下,切合港人簡單的論述不斷複製,形成惡性循環。

要擺脫這種選擇性聚焦,還是要從大家的信念上作改變-擺脫膚淺跟凡事功利。這是一項大手術。要增加多樣論述的可行性,網絡會是其中的動力。屆時,視力問題解決,香港人就像英文中 I see 一樣,看到的多了明白了。

<愛情路上如何才不會變成港女與遇上港男> - 雜想(六)

終於上完了。

打這個紀錄總是把自己的感情抽離。總是覺得自己好像做一些分析,綜合,聯想。但有趣的是這課說的是愛情。其實大可以混入情感來寫,不會變得很乾。

或許我就是帶著一個想明白的心去上這課。無疑,林奕華的方向很大程度都是從社會角度出發,看看社會這種宏觀的東西如何影響兩個人之間的愛情。性抑壓,合理期待,社會上缺乏幽默感,又或者是媒體中文化產品中錯誤的表現愛情,是如何的影響兩個人的互動。

但其實換句話講,其實是愛情該如何?又或者是一些很基本的問題:戀愛為什麼,我是誰等問題。我覺得這裡問題的重要之處不是要找出答案,而是在尋找的過程中你有更多的體會,更多的理解。答案不是最終目的。這個追尋的過程就要回歸情感。從社會現象冷冷的分析只是一種手法,想達到的畢竟還是有關愛情的東西。

所以最後一堂講香港缺乏Glamour,講不懂Sex Appeal。 這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明白到這些缺乏最後導致什麼樣的愛情,從而反思愛情是什麼。

而最後林奕華的總結給了一些忠告。特別記得唯一的問題(大概因為自己寫過)。大概是這樣的

「唔好塑造一個形象給自己,因為這樣最後大家都一樣。亦都唔好諗一個理想對象,或者係邊度。你見蛋撻好賣,你就做蛋撻,咁人地食左一啖,發現唔係酥皮,就會唔食落去。做自己,把自己做到最好,咁果個人無論係幾遠都好,都會見到你。」

都是之前說過的事情。是這種唯一性/獨特性才會令愛情的連結力量強。

去讀這個Gen Ed 一半是冒名。一半是符合大學某種低能的要求。上完發現這課沒有很多關於港男港女的探討。或許這些建構都只不過是關於期望,或者是焦慮的表現。外在因素就如上述的大眾傳媒,女性權力提升,和物化女性。

最後填evaluation form (大學教育最反智的設計) 發現,林都沒有符合到我的期望。但這等同我沒有學到什麼,然後說林的課是無用的。這種所謂的outcome based learning 真是低能至極。(但好多教授都一而再,再而三的引用)單係聽林的分析,不需要認同,只需要be inspired,這課已經是教育了。

相關閱讀:愛情裡的唯一

25 November 2009

<愛情路上如何才不會變成港女與遇上港男> - 雜想 (五)

好耐無上,上個星期三上返。繼續這個平庸得很的紀錄。

<一>

「不可思議個個變姿色份子
美態等於尊嚴
纖體主義擴散了整個城市
如同疫症感染

終於貝特瑪利亞麗塔艾美或翠斯
每個相貌也極似
全沒個性與自我的標誌倒模天使」

-周博賢<姿色份子>

<二>
一上堂就放jane birkin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FJDSfsghAo

林奕華就從這個這個時代的年輕人無乜可能知道的 Jane Birkin 說起。從形容這個女人開始,林開始挑戰我們-究竟我們有多少形容詞。

當然另一個目的是帶出一個胸脯不大的女人其實也是性感,也是美麗的。

又講到現今傳媒對於女明星其中一種報導手法,睇胸。例子就是在報導林新近的舞台劇中兩位女主角:何韻詩跟林依晨。

這一切都很熟識。有傳媒型造的形象到人們接受這就是美。傳媒單一,群眾就單一。就可怕的是群眾會回應這種美,想辦法變成傳媒中的美,各人都以這把尺去量度,甚至要求其他人。

當中會製造自卑,不安,同時有要求,關係因而緊張。

<三>
記得楊照寫過Lipatti 同Michelangeli 的某一piano concerto 都係最好。我再一次想講:其實美都有好多可能性的。(得閒找回自己寫過/楊照原文。)

「不可思議看看本週的雜誌
愛美標準一致
纖體主義灌溉這一個城市
全民受到恩賜」
-周博賢<姿色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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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birkin 其實之前我都識ga. 不過我係聽過佢把聲 (記得係呻吟). 大家聽下嘉亨灣的廣告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DECBDWukXY

原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bNsI9eXpAc

都係YSL(我朋友) 的推介. (YSL(i mean 聖羅倫), Gainsbourg 都係法國人)

仲有 jane birkin 那個經典鏡頭我原來都看過. 不過我的記憶只在那個春光炸洩鏡頭, 不在整個人. 想不到, 上林的課之前, 認識jane birkin 都係因為一些跟性有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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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呢個course係開俾女人讀: <愛情路上如何才不會變成港女與遇上港男> without prejudice to any homosex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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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雜的一篇. 希望讀的人喜歡.

24 November 2009

練乙錚 - 中央政府還能怎樣解釋「普選」

【信報-香島論叢】

港人政改爭拗,要點之一,便是何謂普選。

當權派頭痛之處,在於如何保留功能界別議席而仍然符合「普遍」和「平等」二原則。這個「頭痛」,是《基本法》規定的:六十八條講特區立法會須「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三十九條講香港特區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必須符合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此公約二十五條指明,公民有權「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且「選舉應是普遍的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由此可見,除非當權派可以繞過《基本法》,否則「頭痛」不會消失。政治上並沒有方圓之術。

設想:泛民大不了輸掉立會否決權,當權派長驅直進,推出他們的二○一七、二○年「雙普選」方案,最終在立法會保留功能界別或全面代之以區議會議席。但是,泛民仍可要求司法覆核;除非到時「三權合作」了,不然當權派的終極方案過不了終審庭。

圖窮匕現,「老幹部」譚惠珠昨天終於道出最後一道板斧:「何謂普選由中央決定」。如常,對付終審庭的「核武選項」是人大釋法。人大常委有此絕對權力,乃是不爭之實,但當權派連「普選」這樣一個簡單名詞也要勞駕人大常委會解釋,未免太不像話。如果北京要解釋此詞,該是在九七年回歸之前,而不應是在○七年人大常委嚴肅地宣布香港可於一七及二○年實行「普選」之後。一個嚴肅兮兮「說話算數」的國家,賜予小民的一件禮物,打開總不能只是一件性質待定的虛物罷?

假設有一天人大常委真的就「普選」一詞釋法,能釋出什麼內涵呢?大家不妨看看資料。《憲法》九十七條定義兩種各級人大選舉辦法:其一是直接選舉,用於縣級或以下的人大;其二是由下級人大代表選舉上一級人大代表,這種間選用於省級或以上人大。首先要注意的是,大陸用哪一種辦法選人大代表,視乎該人大組織的層級,低級的用直選,高級的用間選,不存在一個人大組織同時用兩種辦法產生代表的做法,故特區政府欲以「區議會方案」產生部分立會議席,並不符合國情,若人大透過釋法產生之,無疑是為了某種原因替香港「度身訂造」。另外要注意的,是《憲法》無「普選」字眼,較詳細的《選舉法》亦然;若人大要解釋「普選」一詞,雖視此詞過去六十年在中國大陸的一般用法。一九五三年七月到五四年五月,全國第一次基層人民代表由直選產生,國內對這件大事的所有官方報道,用的都是「普選」這個詞①。不僅如此,以後各屆基層人大直選,有關官方網站資料,都稱之為「普選」。②這些資料多得很,信手拈來,在在證明大陸全國各地官方慣用語「普選」,指的就是地方基層人大五三年以來舉行的歷次直選。相反,如果是縣以上人大組織的間選,內地官方都是用「換屆選舉」或「選舉」等籠統稱謂,而不用「普選」一詞。因此,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替特區政府把「普選」一詞解釋為可涵蓋立會功能界別特別是區議會方案(包括民建聯方案)所提的那些間選辦法的話,則已經不是一般意義的「釋法」,而是「創法」。如此替特區創法,人大常委不僅有越權之嫌,當權派便是「得直」,也因為吃相太壞,引起港人強烈反感。

然而,當權派及北京的眼光是長遠的。筆者設想,區議會方案(包括民建聯方案),幾乎是唯一可讓香港特區立會與大陸立法機構最終順利實現「兩制統一」的辦法。「統一」之後,由直選產生的區議會成為香港最基層人大;由區議員投票產生的代表進入立法會,不僅取代功能界別議席,還最終取代現有立會直選議席(這個最遲二○四七年便可做到,因為到時《基本法》失效)。那樣全部由區議會間選產生立法會的做法,相當於省和直轄市的人大產生辦法。然後,再由如此產生的立會議員間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兩制」的立法體制便達至統一。這大概就是北京心目中的香港立會選舉「終極方案」。大家心寒否?

有趣的是,「普遍」和「平等」的普選,並非聯合國文件首創。共產主義第二國際一八九三年蘇黎世大會第一三四號文件〈關於普選權〉列明:「對於還沒有取得普選權的一切國家的無產階級來說,為所有達到選舉年齡的人(不分種族性別)爭取普選權的時機已經成熟了。大會號召全世界無產階級起來參加這一鬥爭。」跟着,第二國際一九○○年巴黎大會第一五一號文件〈為實現普選和直接立法而鬥爭〉列明:「選舉執政人員時,實行普遍的、直接的、平等的秘密投票,是政治解放和社會解放的重要手段及首要條件之一。大會號召沒有實行議會代表制的國家,以及議會制還是以其他某種原則為基礎的國家,開始為普選權而鬥爭,不到全部實現目的決不罷休。」不必侈談什麼築牢反對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銅牆鐵壁,人大如果還要解釋「普選」,只能如此解釋,否則便是對社會主義運動的徹底背叛。

註:①例如《江都新聞網》九月八日文章〈第一次普選:民主進程的開始之舉〉,《江蘇檢察網》○八年八月一日文章〈中國歷史上一次規模巨大的普選〉,《中國人大》雜誌○五年第三期劉洪科文章〈永不逝去的足跡:山東省臨朐縣第一次普選(1953年)〉;②見《福建省情資料庫》的〈福建省十次普選〉資料集,記有關五三至九二年的十次市級人大直選結果;又《吉林通化縣人民政府網》〈民政第一章:普選〉,記五三至八五年共九次市直選結果。

23 November 2009

Claude Levi-Strauss

不是悼文,也不是訃聞。

Claude Levi-Strauss 去世了。(現在說遲了)

沒有聽到很多人在說,至少不是Michael Jackson 那樣的。只是從朋友K 的blog看到,還有SK的MSN tagline 裡看到。今日讀到明報裡頭的一篇關於Levi-Strauss.

我不否認,我根本上不知道Levi-Strauss 寫了些什麼。只是讀Eagleton 的 Literary Theory中 Structuralism 中見到他的名字。還有讀有關Baudrillard 的時候看過吧,還有明白到人類學其實是一有趣的科目,Baudrillard 中後期的思想都受人類學影響。

(電視節目<活著>中的土著過著原始生活,我立即想起Baudrillard 在simulacrum and simulation 講的菲律賓土著的例子)

我想結構主義並非很多人的語言。不是很多人了解。人類學都不是。正如有個tuto mates 問Baudrillard 仲在唔在生,我答佢07年過身一樣。佢話點解我知。我話剛巧讀過有人寫悼文(葉輝)。奢求所有大學生懂得structuralism 是傻的。但我覺得應該係「唔洗識,但有興趣知道,唔會話呢樣野無用,有個概念。」

缺乏的不是知道Levi-Strauss 這個人。而是對知識的一種態度。其實搞通識,係大學都應該再諗諗。大學先係跨學科教育的重地,中學那些總不能講得太硬橋硬馬。

或許我們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誇學科知識,而是一種態度。

(希望呢篇唔會引起筆戰。不過明報那篇說沙特與Levi-Strauss 有筆戰,倒是想知道多點。)

22 November 2009

我心躁動。

總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其中包括該如何寫essay。

還是要寫。我明白,也不需要其他人來說,怎樣的。只需要自己肯寫了,東西就會來了。

需要集中點。需要一個只有自己的地方,一個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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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走過一些帶有回憶的地方。我承認我是有精神病,總是賦予地方過重的回憶。地鐵站不只是有顏色,還是有記憶的。坐過的那張長凳,等待過的時間,疲憊到不能的時刻,強烈的情感。總是在重訪時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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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海。明天再做吧,總覺得家裡這麼多人,不能開動(容許我賴吧)。明天要想好了吧。

19 November 2009

十一月十九日 持續寒冷,但好點了

有一段時間沒有寫東西了。多長倒不記得,只是經過上一次在facebook的<現實中的大學生>跟<關於現實中的大學生>後,再沒有寫什麼了。大概那兩篇已經寫得夠多了。又可能當中是意氣之爭。當wsy說我們兩方說的是descriptive 跟normative 的分別的時候,我都相信,但最後我又發現經濟其實是可以normative 的:行動應該合乎經濟原則。當然這又關係到經濟原則是內在於每個人的,如果是,那麼這又好像不是人跟原則,而是原則決定人。不過我相信這解釋有些缺憾的。正如utility當中,保含的有社會文化的元素,這些是經濟學解釋得了嗎?又是經濟學能夠改變的了嗎?

剛剛看了law and film final essay 的要求。原來是這麼高跟這麼多限制。明天要交的proposal 就等於寫了essay 一樣。很有可能會未達要求。只能說為了興趣,(其實都不是想像那樣),為了take law electives.

soci essay 未寫。

postmodernism 雖然能避過essay。但都要寫一個故事。well english short story. 都係難。

將有Regul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RFM) 的take home exam

繼evidence那一次後,又再一次分分鐘覺得未能如期畢業。不安,就係有四份written work 等緊你,而你得三到四星期,而你不知道寫乜。

10 November 2009

one essay was turned in today. and then immediately after the professor issued the handout concerning the final project.

good. this never-ending thing means i am still alive and still working well.



and what is even better is that you can choose the mode of expression in this final project. you can write up a song or some music, a play or a collection of poems about postmodernism, or even a film. 


well. i am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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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mpt no. 1 on susan haack's philosophy of logics. dont worry, i dont understand it anyway, be it a chapter or a section. 

05 November 2009

只是想記下來。


某天我竟然想到復仇。我以為我已經忘記了的舊事,但我竟然想到復仇來。驚訝的不只是我的不甘心,(然後要復仇),還有自己的分析能力。


愛與恨的關係。相互的存在。就好像其他二分法,binary opposition 一樣。是同時存在。當二分當中一方不滿,就自然希望透過simulated/imaginary 的另一方來返回不滿的一方。


不過,雖然我復仇了,但我竟然立即想把效果推倒。因為我並非真的想復仇。我只是跟自己說一下復仇會如何的好,但現實是我不是真的想復仇。我竟然那麼的緊張。畢竟我只是simulate 了復仇的行為。


點都好。我告訴自己不應該這樣著緊。竟浪費自己的時間去想復仇。在想復仇一刻我就知道: 我又輸了(ok you 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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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覺得人真是很複雜的。而法律總是把你假定成一個agent. 非常rational. 跟Baudrillard說的一樣,法律一樣重的懲罰simulated crime. like theft. 而法律面對複雜的人心,都是用簡化成法律自己的原則。什麼也沒有,只有法律跟它的聲音。

01 November 2009

愛情裡的唯一

從希臘神話說起。

在柏拉圖在<饗宴>引劇作家Aristophanes說到,人本來的型態不是現今得如此,其實是兩個現在人的合併成一個圓圈的樣子,而且有不同的組合,男男,女女跟男女。這人實是人球,而人在那時候又想窺探山上是如何的和神是如何的,天神當然是憤怒的。然而由於是人球,人總是能夠逃脫。宙斯於是想到與其消滅人類,不如將人類一分為二,那麼人之後就用時間精力去尋找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會再上山。當然宙斯將人球的設計稍微改了一下,令二人可結合為一。

這個故事當然沒有直接說明了愛情裡頭的唯一。但是,不難發現,找回被分開了的另一半是看作為唯一的另一半。這古時候留下來的故事在今天也有它的朋友。舉一個例子-落入凡間的天使。每一個人來到這世界都是折了一隻翼的天使,我們來到就是要尋回另一個天使,互相幫助,然後終於能飛。

從這兩個故事不難看出不是隨便一個人就可以完全了。因為我們出生就是跟我們的另一半失散了。這兩個故事帶出了預定好或前設的唯一。我得承認這是很浪漫的想法。"we are destined to be together". 又像拿破崙給其妻Josephine的結婚禮物上刻的: "To Destiny"。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信命中注定這回事,這太重的愛情。而且唯一在愛情裡頭是多樣的。另一個對於對於唯一的看法是:雖然不是命中注定,但世界上最適合的人就是你。或許這就是經常說的mr right 這概念,沒有命運的包袱,但依然有唯一的成分。

為何我會「研究」起愛情的唯一來。這根本不是我懂得的題目。只是機緣巧合下有些朋友說起她們的感覺,觸發我寫這文章來。

其實,唯一這個理想是一直存在於我們之間。就算沒有認真的想過,大概一些愛情小說電視劇電影流行曲都有這種唯一的出現。所以或多或少我們都受到影響。只是我又發現,多次重覆的經驗,有可能使人困惑,令人有一個時候對唯一(在兩個角度的),甚至愛情失去信心。當然只是某一刻而已。愛上不同人的時候可能總覺得這人是對的,帶有找到了或者找對了的感覺。但沒結果後重看,當初的判斷好像不可靠。又可能會問:我愛上的是什麼?是一些事情,條件,物質等等,還是那個人。換了那個人,如果第二個人幹相同的事,有相同條件,物質等,又會否愛那個人?

在愛情開始變得公式化,即你送花我又送花,或者符號化:送花送禮物,甚至打電話,隨傳隨到等於愛,然後靚樣是多不勝數和靚樣不能令一個人不可取替,那麼愛的那個主角是可以被取替的。然後唯一性就會動搖,然後對愛情的看法又會改變。當唯一性動搖的確是會令人有點悲觀的,那種可取代性,可能有十個人都能坐上那位置,感覺當然不良好。


在最初構想這文章的時候,我就嘗試解決這問題。辦法是超越。愛情之所以在大家眼中偉大很多時候都是因為超越。超越生死的愛情(人鬼情未了),超越階級(Titantic),超越俗世眼光(神鵰俠侶),超越時間(都是神雕),超越疾病(Love Story 或者是A Beautiful Mind)。既然如此,或許超越愛情的非唯一性能夠使愛情偉大,就像<無痛失戀>一樣,超越重覆,超越性格帶來的不合,明知有機會恢復從前因性格帶來的問題,但依然接受說一句ok 來打破侷限。

那時候我想既然愛情如此,那就接受吧。其實不愛上這個人,和不與他走到結尾,都可能會是其他人。其他人也有可能是對的。在接受的同時就是超越。那個時候我想既然發現如此,也沒有什麼可做的。

不過,後來聽了林奕華的課,課堂竟然又碰到這個問題,而林給了一個答案,就是令自己獨特。找出塑造一些自己能夠與別不同的特質,林的例子有二現舉一個(這個能包含另一個):價值觀。這個是最有可能與別不同的。任何其他東西和條件是比較容易取替,而這個就難以找到相同的。雖然林見到愛情當中有許多東西其實能夠有替代的,但林的想法不是悲觀的。這某程度上跟我說的愛情中的唯一不是這麼確定一樣。不是甲君可以是乙君,假設兩人都沒有很明顯的價值觀。我認同林的看法,那是富啟發性的。

但同時我依然相信一些愛情並非唯一。或許愛情在某些方面就有誰都可以做的部分,但一段成功或人所渴望的愛情,不應侷限於命中注定,或者覺得是唯一的愛情,而是如何找出一些東西可使一段愛情變得罕有,接近唯一。而找出是雙向的:尋找自我跟發現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