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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December 2013

游靜<婚姻這形式>

讀到了一篇有趣的文章,游靜的<婚姻這形式>
愛很易,碰上對的形式很難。無數關係所謂的「不咬緣」、「有緣無份」其實是感情的形式不對,非關乎內容。他/她愛他/她的方式不是她/他可以接受;他/她要她/他愛他/她的方式不是他/她能夠付出的。父母子女夫妻情人兄弟姊妹亦然。張瑛分明還是愛,白燕為甚麼不可以接受他晚歸?白燕衝到張瑛的辦公室,分明是大刺刺的愛,張瑛怎會認為她丟盡他的臉,把她轟走?他們各自不能接受彼此的形式,這段關係如何維持?如果能把內容與形式分開來想,這樣內容對了,形式是否可以妥協?只要張瑛夠對,白燕是否可接受,張瑛也夜歸也喝醉也打牌輸掉半份糧?還是我們大多只被這些形式迷惑以遮掩內容的空洞?還是,愛的形式其實就是愛的內容?
也許是消費當道,人也變成一件貨品,愛情變成一個市場,各人都喜愛用條件去看人去審評人。但愛情的條件應該不是外貌、財富或性格,而是形式。不是愛與不愛,是形式對與不對。也像父母對子女的愛,寵壞了或嚴格的等等。對的形式舒服的形式難求,可能才是覺得需要運氣的原因。如果不能改變大家的形式便更是了。

06 August 2013

很久沒見

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在這裡寫了,之前讀這裡的人可能已經沒想起沒留意。可能已經變得不太重要,相反重要的是這裡代表了自己的一個理想,或者是某一部份的自己,那個曾經對自己有要求而且誠實的自己,這個自己還是否存在。

因為種種原因我想在八月開展多個寫作的計畫。但想在這裡再寫的動力卻來自今早的問題:「我是否滿足於現在的生活?我會否這樣繼續下去?」有一刻我覺得很滿足。因為人工漲,很多現實問題可以避開,但是這就是我要的生活?那一刻竟然感到不安。確實地計畫將來不是我們這代人會做的,但想到一直要維持現狀也覺得有點恐怖。

有點討厭停止思考的自己。

想起打算入讀音樂系時的想法,果然是有智慧。那時候相信我此等凡人或許只能靠某種強逼來提高自己。另外,一萬小時的理論其實也是這麼一個道理。成材的條件可以在工作時候發生,因為工作是讓你持續花時間去練習某些事情,人生中沒有很多此類機會。因此,現在覺得工作除了會壓迫生活,其實也有修練技藝,讓人進步的特質。亦因為如此,工作的內容要好好的選擇。

既然大的改變不了,還是留待工作之外。從讀書開始。

13 February 2013

當我們談論酒

我們總在談論酒的事情。

那天我牽著你手,一路說著香檳該用什麼杯子的喝,直到山腳。有一晚在日本餐廳裡,看到壁上的海報,又跟你複述漫畫中提到為何日本威士忌有那種龜背形狀的酒瓶。然後是你到了英倫,問我 cider 究竟是什麼樣的酒?上網查了查,原來是由蘋果汁發酵酒。雖然我們總在談論,我們卻沒有一起喝過酒。

《王牌酒保》也總在說酒,但當中重要的是不是蒸餾酒葡萄酒或調酒的知識。雖然佐佐倉溜也曾不懂為何銀座第一女公關不喜歡用笛形香檳杯來飲香檳,但是這是早期的事,也因為角色設定,他有超乎常人的觀察能力與應對。佐佐倉溜總是細心的洞察各人在吧檯後所隱藏的故事,然後調好一杯讓人釋懷、或和解、或精神的酒。如果以評論角度來看,讀多了會發現每個故事的結構有相類似的地方,甚至會使人覺得太過著跡或拼合得過火了。但當中所提到的信息,也有是細緻洞察所得。

現實中的我當然沒有佐佐倉那種細心的觀察,也沒有好好為你送上一些信息。佐佐倉在東山解釋後明白了不能用笛形杯的原因-笛形杯要抬頭喝,不再年輕的女人儘管沒有皺紋,但還是怕露出脖子。而我也明白調酒師送上一杯調酒所包含的心意,是對吧檯對面的客人的回應。而這不是單純在發生在二次元世界的事。我一直在說自己是 more than difficult,然後感謝朋友們。其實也想跟你說,謝謝你的包容,謝謝還是對我好,謝謝你的愛。今後我都會好好的回應你--開心時慶祝的酒,在不順心的時候送上滲在方糖中的酒,也想著如何調制一杯釋懷的酒。當然,也期待著跟你一起喝酒。

04 February 2013

未必立即明白的事情

早前讀到網友在面書上的一條信息,大意是說他在媽媽生日當天回家時掙扎是否買一朵花回家。他後來明白這種掙扎時因為自己不想向媽媽表達他的愛。我看過後才明白有些自己的事情你是不會立即明白,儘管不什麼艱深問題。

不想顯露自己對母親的愛,也更不想自己對「自己想表達」有所察覺,可能令朋友更加不留意自己的舉動。正如哀傷,有時候我覺得我們不懂處理哀傷。不會流淚,但不代表一切如常。有些時間我會喜歡做重複單調的活動,甚至是辛苦的。我想那不是我舒服的日子,但一開始時我未必會察覺。雖然問題未必能解決,但能以重複的練習或運動短暫逃離一下很是不錯。

其實關於面對哀傷的方法不難明白,例如《阿甘正傳》中阿甘不斷的跑,跑了超過三年,那是因為珍妮麗開了他,但嘴上卻說 "I just felt like running"。又例如《挪威的森林》中渡邊在直子死了後在各地海邊流浪。就算沒有松山研一滿面淚水鼻涕的樣子,我們也可以從其行動嗅到傷心的氣味。

長跑會結束,流浪者也會歸家。儘管哀傷痛苦或會依舊,面對死亡一樣的無力,但通過這些行動或許是會好過一點。

17 December 2012

快樂。

也想過關於快樂的一些事。這一切要從陳奕迅的Moving on Stage演唱會開始說。在安可部分,他叫觀眾們把開心儲起,然後發散來用,每日都咁開心。我想我聽了這段說話不下數十次,但沒有想過究竟是否可行。現在想來一是我當時日日都開心,一是當時沒有什麼事值得開心。

當然,是否應該開心這個問題很主觀。我有時會提醒自己已經活得很好。但從跟你一起後,我便開始認真想這個問題--是否能夠發散來用呢?回憶開心的時間會否讓人更加痛苦?如同看待世事可以有一千種的態度一樣,如何及能否使用快樂片段也是因人而異。

回憶的出現很多時候因為當下有缺乏。曾經想不停地書寫過往美好的日子,是因為現在的生活比不上從前。這有點被過往的美好囚禁的意思。正如「也別要被昨日快樂的日子操縱」。但試想像一個人只有短暫記憶,這種「不存在」會否讓人覺得生命太過輕?過去的存在之不能被否定,有說是生存的理由。

雖然我極力想以深刻的角度書寫快樂,最後我發現這種永恆的題目,好像鄧小樺說的愛情一樣,人人都有經驗(當然鄧小樺說與戰爭、死亡一樣,三者都是不能內化的它者),又何須刻意取特別的角度。是的,很快樂,然後因此不快樂。想起小時候不願走的情景,很直接,卻同時又想控制,甚至是管理。就好像儲起來發散來用,看起來是勸導,最後還是不易動的東西沉於深處。


10 November 2012

三

陳奕迅多次在演唱會後段唱《與我常在》,可能是因為大部份的歌詞是十分的甜蜜美好。但是,《與我常在》正正不是要說這種美好,相反是:
除非你是我 才可與我常在 一個人 
從鏡內發展恩愛
除非你是我 才可晝夜同在
戀不來 從厭倦裏面偷取恨愛
 不可能與我常在,在一起也會不美。

---

又恰巧的看到這件作品:
兩個白色塑料時鐘,安裝在淺藍色的牆上並輕輕觸碰著對方,在同一刻被裝上電池,調校為相同的時間。
Arthur Lam 說:
它們或許代表原先是完美的關係,會隨著歲月流逝而變得不完美;或許比喻每對夢想一起度過餘生的戀人,面對殘酷現實發現總有人會先走一步;或許在失去伴侶後,孤獨的時間對我們來說會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
我想我是在一程車中看到想到以上兩項,並與《音樂人生》中黃家正說的連起來。小時候的KJ 說沒有完美這一回事。記得應該是在談論錄製貝多芬的鋼琴協奏曲,KJ 說沒可能所有樂器在同一秒鐘發準確的音。看著KJ 是那麼的有力好辯的樣子,好像是要贏好強的表現。但其實只是用力的告訴我們一個殘酷的事實。殘酷是因為我們都把好的想得太過美好。如果我們都知道並接受缺憾的存在,也可以是好的。那麼便不再是殘酷了。

14 August 2012

一個舊念頭

最近發現自己寫多了「影評」。相反,有關社會的觀察寫少了。無他,因為已經不太留意時事以及時評,所持意見跟一般主流意見一樣。開始認為在這裡寫什麼也好,只要能寫一寫才是最為重要的。

其實多寫「影評」外,我不停想寫一些生活瑣事。但由於自己都覺得太過cliche 最後都是放棄。較為正經的題材就只要算到早前想搞的事項上。

可能受到 Deschooling Society 的影響(其實已經讀完好長一段時間),我認為香港教育太過狹窄,學生需要更多機會去學習及發展各自的興趣。再加上我過去的中學並沒有同學自行組織學會的風氣,我覺得應該協助某些中學生建立他們喜愛的學會。在這裡,我想起《紅花坂上的海》中的拉丁樓。我記得當時睇到該幕是有點感動的--那種自由自主的精神,以及那個一個人的哲學部等等。其實不管是學生,還是已經踏進無間地獄上班的人,都應該有這些團體,至少當大家想找個人討論或交換意見。這就是Deschooling Society 中有設想過的配對機制,就是有個配對機構會負責收集並配對個人的興趣。大家可以與志同道合的人見面討論。

當然,「學會」的概念與完全自由配對機制是兩回事。但學會中會盡量實踐按自己喜好運行學會並且學習。矛盾的是,我嘗試以我喜愛的科目以及方向注入學會,這立即違反了前述類似無政府主義式教育的原則。經過朋友們的提醒,對提案作了些調整,最後最貼近完成品是幫中學生睇通識IES(Independent Enquiry Study)的題目及研究方法,途中或會作一些有關社會學的講解 。不過,最後因為懶及種種原因,也就放棄了。

現在發現要辦到純粹作配對其實不難。那只需要一個網上平台就可,現實中可參考 Employme。現實中的讀書會也屬於自由配對的一種,而序言也有做。如果自由配對是一種程序上的東西,在實質上我想做的東西,例如構想過的音樂學會、哲學學會以及社會學學會,在學校外也算是容易實現的。做得好甚至可以回到中學裡招收會員。

02 July 2012

七一

其實並沒有打算書寫七一遊行這回事。一來覺得遊行本身有其無力之處,二來是就算寫了也不見得會忽然有力。

不過,在遊行結束時的煙花重重的打了我一拳。在新政總台前,忽然隆隆幾聲。當然四周有人開始移動,在靠海的那一邊已經聚了些人看煙花。有些人開始拍照。那一刻,我意識到睇煙花深深植入了我們的記憶,甚至是一套程式。一切都很荒謬。我不明白。民陣台上主持人說:「呢的煙花有無經過我地同意?」一眾人答沒有,我才覺得有點「看場合」的感覺。

那段時間,我在嘗試連絡朋友,混亂間腦內聯到「去年煙花特別多」家賢打劫一幕。認真以及反差的幽默。諗住打劫,認真計畫好,點知目標被人捷足先登。我明白這不是一種對應或者是比喻。我亦不是要批評看煙花的行為,而且單是看也有很多的意義。

但那一刻的轉變,及我也想到要看煙花與在我認為有重要意義的遊行後反差下,這些確實讓我暈眩。

05 June 2012

六四

當大家都在唱然後大家都在高喊的時候,其實我會有點抽離,然後覺得大家都有點假。口號都很大,甚至假設了由中共來平反,事實上是我們不應該再需要中國共產黨,但最後我們都在平日做了什麼?我們可以看到人性美好、甚至光輝的一面許多面,但是我們改變不了什麼。23年了,這一段時間不短的,總覺得有種很重的保守在我們之間。而我亦只是其中一員,唱過《自由花》便算數。繼承廣場上學生的精神,那當年的罷課還有罷工,我們會做嗎?是的,若然23年了中共打壓的情況每況越下,我們又從哪繼承了什麼?我亦只是這些人的一員。

13 February 2012

其他。

工作了一段時間,終於到了一個沒有新奇、沒有希望的地步。切實感受到了自己有的八十後的工作態度。與此同時,沒有時間再寫什麼。

早前看到了台灣的哲學營,心裡當時是有些少激動。而對象是高中生、來自任何系所的大專生共24人。很有心吧?其實與自己想搞的有相似。也許要變成這種小規模、入侵性(入侵學校)低的活動。

早前也看到了這段片:



發夢者總是有許許多多想法。不過都係個句,諗姐,同做係兩回事。好似壇學會咁。又好似最近朋友講起高登上的有許多各樣專才,而高登作為聚腳點及蒲頭點這一回事。

26 January 2012

規則

承上文,又想起了另一條規則--在辯論時(尤其是解釋論點時)不要稱呼對方為什麼什麼主義者。

在展示論點時並不有機會指出對方為什麼主義者,因此在解釋時比較適用。而有這一條的原因為雙方對該主義的定義不一樣,也有可能有標籤的效果。與其運用標籤,不如直接的指出對方的謬誤更好。當然這不是否定「主義者」,什麼主義作為一個研究對象是沒有問題,但是單以某個人信奉的意識形態 (ideas )來擊倒對手並不是有說服力。而意識形態可以是難以統一及定義,其內容亦會大過及多過當時之議題。

24 January 2012

簡化

道格瑪95的維基條目是這樣開始的:
道格瑪95(Dogma 95或者Dogme 95)是一場由丹麥導演拉斯·馮·提爾(Lars von Trier),托馬斯·溫特伯格(Thomas Vinterberg),克里斯汀·萊文( Kristian Levring)和Soren Kragh-Jacobsen於1995年發起的電影運動,這個運動有時被稱為道格瑪95共同體。這個共同體的目標是在電影攝製中灌輸樸素感覺,和後期製作修改及其他發明的自由。強調電影構成的純粹性並聚焦於真實的故事和演員的表演本身。對於欣賞這個電影的人來說,因為意識到沒有過度的人工痕迹而最終更加關心故事本身的情節和發展。為了進一步實現這個目標,馮·提爾和溫特伯格發展出了道格瑪電影必須遵循的十條規則,這些規則被稱為純潔誓言 [...]

我唯一知道與 Dogme 95 有關的導演只有一個: Lars von Trier。雖然看過兩套Lars von Trier 也沒有太留意其是否符合Dogme 95 中的規條,只是留意到鏡頭不停搖晃,相信是用手提攝錄機的緣故,符合其中一條。

今晚想起Dogme 95不因電影,是因為Dogme 的本質--規條。

有時候會想不如將一些文字簡化一些,例如我們也可以簡化一本書所說的但又不失其主旨或精神。同樣應該可以簡化辯論雙方的論點,去掉一些情緒用字及無用比喻,一來可以清楚雙方是在爭論什麼,二來可以清楚檢驗當中每一個論點。這些提議當然建基於簡化或綜合後的與原物無異這一假設。簡化辯論可能會比較容易保持完汁完味。

其實在簡化辯論過程也不需要很多"dogma",例如可以參考Habermas 的方法。哈巴馬斯分開三種validity claim,真假(true)、錯對(rightness)及真誠與否(truthfulness/sincerity)。撇開真誠的問題,若然我們把所有論點變成可以轉化為測試真假及測試錯對的句子,那麼我們會更清楚雙方不同意的是什麼。這其實不是什麼新鮮事,教logic 的書就是這樣,不過只限於真假句子上而已。以下是一個示範:

王小明擁有一支筆;(真假)
凡擁有筆的人都應該寫字;(錯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小明應該寫字

寫到這裡覺得很trivial。要看看有沒有其他Dogme 再加。

10 January 2012

撻

諗一諗好耐無講過撻呢個字。不過呢個時候都應該用個撻字。

撻住睇書、撻住溫書、仲有唔寫野。讀了兩本有關教育的書也沒有心力寫下筆記。近來又有壇野想搞,不過又好似自己都未清楚想點。之前有個師弟寫左篇好爆的面書note,好多母校的人share了,最後好似不了了之。如果沒有人真正做些什麼,可能也是符合母校的精神。

除了睇左<我的華麗皮囊>外,另一樣比較有衝擊性的東西係反省自己是理論然這一事實。當然曾經有過類似思緒,由於撻的緣故我就不找出來從前連結了。大概都是「理論」是否能夠描述預測現實,或者是理論的理論--理論根本不能準確描述世界。此處理論是指社科方面。這兩日想的是自己是否過度理論化,這個傾向可能與自己本科出身及當時所選修的有關,principle 行先,並且架空現實(起碼教的時候大部分時間是這樣),然後才會到application。

hea 住寫,撻住諗,都差唔多可以叫一篇。也可以採取一個很頹的態度。反正所謂溝通理性都唔多會存在。(當然係寫緊呢度的時候,已經又有左右大戰,想每個claim 都攞出黎研究下咁,不過好多時候都係夾雜個人情緒,難以看清筆戰文路,所以有時候覺得本科的訓練及規條還是不錯的。)

以這首作結感覺不錯。

10 December 2011

網摘--書摘

還沒有讀通什麼,所以也沒有什麼特別想寫。每當我反思這個問題,我便想工作的壓迫是否就是放棄參與政治的最大原因?就算連參與,也只是去投投票便算了。按當下社會的標準來說,我是有知識的,educated。但那又如何,絕大部分時候也不能做到什麼。

所以,通識科能有多大的效用?其效用會否只反映於選票上?近來有討論通識科的博文(例如此文及此文),感覺甚是正面。但我從出版社的朋友那裡聽到感覺卻只是一般。總有感覺通識科的答題中的表述正反論點會助長香港的核心價值:各打十大板。話雖如此,通識老師熱血是好的。通識科總不能全是好的,也不能全是壞的。不論如何,還是要努力溫習這本來我以為很簡單但其實也很難的科目。

既然也沒有什麼能給讀者,唯有送上近來望過的blog 給各位有心人。For Reference 是書摘網站(是我的分類),最近竟然摘上Polanyi 的《大轉型》。另外是書寫空間,應該有些人會知道這網站的。最近有包曼的東西出現。對包曼不熟識,不過《工作、消費與新貧》在序言見過一次。望了幾眼覺得是不錯的主題(真的是幾眼而言)。

也有想過做書摘或一點綜合,一來這城市的人太繁忙,二來也可以迫使自己多讀書,但同時我也堅持應該讀原典。該怎麼用什麼形式還真是需要探究。

29 October 2011

有感

清心直說:每刻臨在

在很興奮的一個晚上後,讀到這篇文,覺得靜下來,微涼,然後是沉澱的時間。裡頭的細節讓我有點幻想,感覺像讀小說,是讀著小說腦內浮起的鏡頭。
「生活的節奏,仍然未及掌握,如早上淋花的時間,該穿秋裝還是夏衣,乘火車抑或巴士,在車上要看書抑或聽音樂....轉變帶來的茫然,看來亦需時間適應,認真安排。」
是的,透過小說能夠達致重現想像,呈現另一個世界是可能的。情節是一部份,而當中的生活也是另一部份。這種重現及想像甚至是兩者之混合,也可以是小說的功能。換個角度來說是小說的價值。

當然,以上不是一個小說的情節。但卻讓我想,究竟這些觸覺這些零碎的片段,是否也是生命的重要部份?還是組成生命不可或缺的東西。也許不一定只想達成什麼,寫進什麼情節,可以想像平常生活可以如何進行,也很好。

22 October 2011

醒覺

之前 T 寫了點「覺醒」的問題。他提到覺醒者可能與未覺醒的在知識上可能沒有什麼分別,但醒覺者硬要「喚醒」其他人。醒覺者與其他人可能都一樣明白社會現實,例如貧富懸殊,甚至有同一立場。或者是醒覺者並不是真的覺醒,在知識上並沒有比其他人懂得很多。在第一個情況中,醒覺者並未懂得更多,可能只是比其他人有更多行動而已。

我看這像是一個權力的問題,知道的與無知的。也可能是批評列寧提出的先鋒黨這一類的運動。但還是讓我為這個「醒覺」來作點辯護。

我想提出有些人未曾醒覺,或被意識形態蒙蔽,是因為當真有些人的言論是這樣表現的。例如有些小市民會覺得有人遊行、賴死唔走是搞事。其實根本遊行者衝擊者是與小市民同一戰線。這是描述他們未醒覺的基礎。馬克思主義者一定不會對意識形態這詞感到陌生,例如交換價值取代了使用價值,或者是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我是從這個違反自己階級利益(包括自身利益)的框架來理解醒覺。

在這個題目下,相信馬克思主義並不是錯的。重要的是一旦遇到挑戰,馬克思主義者會否有討論的餘地。其他人也是。既然醒覺是關於現實的判斷,那麼所有人應該能一同討論。這裡就應該能夠消除權力,正如Habermas 所說的用溝通的相反面便是權力。

在能夠討論的前提下,有些人行得比較快也不是一個問題。當然那可能不是進步,甚至你可能覺得快已是滲入了進步的意思。但是可能有一個情況-某些人明白了某些社會現實,然而其他人沒有。這也是一個判斷。這讓我想起早前想過的一個用來升學的 research。找出某些議題,然後讓不同的人來發表意見,當然會記錄他們的工作及其他階級特徵。當時覺得沒什麼意思,現在想來其實也不然。

我想 T 反對的是像<讓子彈飛>當中對群眾不信任,那樣抬高自己。而 T 極可能說當中的群眾都是知道黃四郎的惡行,不過就是不夠膽。這裡我跟他說會否是另一種false consciousness? 不過我也同意抬高自己是沒有必要的。既然要改變社會,需要的是社會所有人的理解,一來是手段問題,二來是最終改變後的結果要眾人接受,那麼走得再「前」,也是需要回歸群眾,否則也是將群力集中於少數人手裡。


05 October 2011

自由

1. 與A不停地討論「自由」。得承認我未經任何證明假定了自由是人類應該追求的目標。

2. 究竟怎樣才算是自由呢?這便回到我上一篇說的變界問題。例如普通自由主義的思想為政府會侵害人民的自由,因此有了法治這東西。然後左翼的會說無錢點自由,所以資本主義下的政治自由都只係資產階級的自由。

3. 但若把自由理解為可以做,情況應該會開寬起來。例如早前想獲得更多的自由,在不斷製造欲望的社會中是否自由。若然有必然實現的可能,大概這是自由。但若然最後購物演變成癮,這又是否自由呢?

4.1 還有,人是否有做奴隸的自由?這裡需要一些概念或定義釐清。自願的是否奴隸?可能是這樣的,一個人會遵守另一個人的任何命令,與古代奴隸的行為上無異,但他是自願這樣做,他是否奴隸?或者問一個人選擇放棄部份或全部自由,他還是否自由?

4.2 這裡想起A 提到的一個觀點,即將自由分成層次,第一層及第二層的自由。自主(用上的是autonomy )是有決定第一層自由的自由。在SEP:
"Authenticity conditions often include the capacity to reflect upon and endorse (or identify with) one's desires, values, and so on. The most influential models of authenticity in this vein claim that autonomy requires second-order identification with first order desires. For Frankfurt, for instance, such second-order desires must actually have the structure of a volition: wanting that the first order desires issue in action, that they are one's will. Moreover, such identification, on his view, must be “wholehearted” for the resulting action to count as free (autonomous)."
4.3 若然玩弄一下文字,我們可以說做奴隸的自由是Free to be unfree。這讓我想起第二條線,是近來讀到關於民主的paradox。在民主下我們可否投票成為獨裁政權。當然民主為了要避免自我摧毀,需要權利來拯救。就是把有些東西剔除在可以投票之外,即non-democratic right,例如就算99個人同意殺一個人,這種投票是無效的或者一開始不會發生。當然我們一定要把投票這種政治權利定為不能以民主方法剝奪。說起來有點像Godel 的Incompleteness Theorem。(接下來應該是 euyak 的時間)

4.4 既然說起自我指涉的問題,也想起了Habermas 的溝通理論的其中一個支柱-normative presupposition1. 雖然審議民主大體上是程序並非內容,即只有一套程序來決定什麼內容,但最後還是有規範才能使這程序運作。一些條件應該存在使到溝通,這些都與non-democratic 有相似之處。現在想來就與moral relativism 有相似的地放-you cannot cut the ground you are standing.

5 最後講多一個自由,選擇哪種治權或哪種社會結構的自由。政治科目裡處理的是人與人相處的問題。世界只得一人大概會有很大的自由,(也可以說失去了有同伴的自由)也不需要處理政治問題,至少不是人與人的問題。而個人與社群的關係與衝突實在是永恆問題2 。(順帶一提最近發現了這本書)例如Berlin 說的freedom as non-interference 便是一個答案。但最近萌生了一種想法便是人有建立或參與一個自己選擇社會的自由,簡單來說是結社自由擴張到國家那層,你可以選擇參與/建立一個國家,也可以選擇參與/建立無政府社會,這樣不是我們應該追尋的自由?當然這與無政府主義(左翼那邊的)相似,但同時亦有些不同,因為你仍可以維持你的資本主義社會。這裡有個好處便是同一時間進行多場治權實驗。

當然,把共產主義放在一個國家裡是不可行,不斷革命論,或者是資本主義需要全球參與這些論述是上述治權自由的有力駁論。

1. 參考這裡
2. The Politics of Logic: Badiou, Wittgenstein,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Formalism。可留意Routledge 介紹。(都係euyak 的範疇)

02 October 2011

定義邊界

上文講到analytic philosophy 的一個常用方法。這兩天便讀到了一篇相關的文章。

New APPS: Feynman on precise definitions and philosophical methodology

內裡講到如何辨別某一個定義的邊界,即找出某物的必須與充分條件。但對於這集中處理邊界的做法,作者有以下評論:
Now, one of the problems with this methodology is that it opens the door to a cottage industry of counter-examples, one more far-fetched than the other (Gettier cases, Barn facades… For the real guide, see here), which either satisfy the definiens but not the definiendum, or the other way round. Now, what bothers me most about this approach is that it forces us to focus almost entirely on borderline, atypical cases of something counting as A or satisfying properties B, C, D…; but if the goal is to attain a better knowledge of property A, looking at the borders rather than at the core does not strike me as the most suitable approach. (This observation is corroborated by psychological studies on categorization, suggesting that we categorize mostly taking something to be a prototypical example of A, and then moving on from that – what is known as ‘prototype theory’.) In fact, I have very general reservations regarding Kantian obsessions with borders and demarcations in analytic philosophy; it does seem to entail a certain degree of the 'paralysis of thought' described by Feynman.
這個算是一個頗「大」的說法。若然犧牲了邊界問題,那麼統一性(其實我係指consistency),最後能否得出一個能解決問題的理論呢?

這個邊界問題在法律也出現過,就係Hart 講的No vehicles in the park,咁救護車係唔係vehicle? 由於呢個情景是牽涉人命問題,也許比較容易解答,但如果一般只以抽象概念進行,是有可能忘記研究某定義的重要性。但如果邊界可以模糊,要幾清楚才算足夠呢?最後這個問題還真是幾 analytic school。

30 September 2011

近來

早一陣子還真是涼了下來。請想像一個人走到球場,在泛黃的街燈下,打球的人也只是兩三個。這是一種孤獨的感覺。也是很村上春樹的感覺。可幸的是在此般環境下,便有高度的自覺。是平常忙碌工作中不可能有的時間。

不能梳理的有很多。個人的社會的。近來有許多事情需要留意,例如蒂森工潮,左翼學會的介入,面書上除了一些左翼朋友一條消息也沒有。不能期待什麼,畢竟連法治這些自由主義的東西也無法生根。就好像司法覆核也要被人打,使出包攬訴訟。

而由於近來被朋友A 不斷問問題,是很Analytic school 那種辨別情景那種,也可以是說是 politics 那邊會問的問題。沒有受過這些訓練,感覺有點吃力,不過倒讓我想起了兩點,一是這種辨別情境題其實不是那麼陌生,因為如前文說的 immanent critique 已經是一例。二是辨別情景題本身追求的統一性。然後統一性只是其中一項道德準則的要求,統一性不會解決應該用什麼道德準則(假設現存幾種有統一性的道德準則)。

突然覺得自己一路所嚮往的,自己答不上是什麼,最後很可能是直覺。而直覺又很可能不是內在的,不是人生而便有的,可能只是社會所導致的。

25 September 2011

大綱

本來在日間想到了好些事情。例如想到了自由主義(我也不想這麼反覆的寫,不過除了這個其他也沒什麼長進)。

方法:immanent critique (例如Jaeggi 的演繹)
對象:現時的教育系統

自由主義其中一個主張為 the good 是因人而異,應該由每個人來定義及實行。因此有實質及程序之分,substantive 的都不可以有其他人話事,社會只需要訂好procedure 來保護substantive 的事就好了。這裡可以牽扯到 Habermas 其自由主義一面。

檢視現時教育系統,不難發現什麼對學生好,即the good,已經被規定了。這是否違反了自由主義者的原則?這應留待自由主義者來說。然後會發現自由主義下的自由人不是所有人(不是批評)。但就好似Wallerstien 講的自由主義發展史咁就比較醜惡。

自由主義者一定有所反駁。所以我應當舉大學生為例子。

為何想寫這些東西,一來是在讀Deschooling Society,二是因為朋友推薦練生寫大學教育所起我跟他的討論。但是改革大學是否足夠,或者換句話講,教育的問題是否就出在大學變工具這一方面?社會問題又是否因為前述問題而發生。一如以往,我會話要全盤咁睇,在大學出的問題只是根本問題的一個表徵。

最後,還是寫下個流程便算了。同時覺得應該附上Autumn Leaves。開始感覺到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