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October 2011

有感

清心直說:每刻臨在

在很興奮的一個晚上後,讀到這篇文,覺得靜下來,微涼,然後是沉澱的時間。裡頭的細節讓我有點幻想,感覺像讀小說,是讀著小說腦內浮起的鏡頭。
「生活的節奏,仍然未及掌握,如早上淋花的時間,該穿秋裝還是夏衣,乘火車抑或巴士,在車上要看書抑或聽音樂....轉變帶來的茫然,看來亦需時間適應,認真安排。」
是的,透過小說能夠達致重現想像,呈現另一個世界是可能的。情節是一部份,而當中的生活也是另一部份。這種重現及想像甚至是兩者之混合,也可以是小說的功能。換個角度來說是小說的價值。

當然,以上不是一個小說的情節。但卻讓我想,究竟這些觸覺這些零碎的片段,是否也是生命的重要部份?還是組成生命不可或缺的東西。也許不一定只想達成什麼,寫進什麼情節,可以想像平常生活可以如何進行,也很好。

24 October 2011

搞乜

確實想到了一些東西去做。但可惜也不是太清楚如何開始。忽然覺得工作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就算那份工作不是你想要的,至少能省卻自由帶來的負累。給你自由,你可能會害怕(好似係Erich Fromm講既)。在社會中存在許多規則,也有許多軌跡可隨,以致不需要思考,但也不需要害怕。工作投資儲蓄買樓結婚生仔退休(可因應不同階級而調整)。

是的。或許我還能在工作外再幹些什麼。有趣的如A 說我應該繼續做音樂。這是我沒有想過的,想不到這個年頭還有人這樣說。又或者認真的考慮改革事業。這裡我有一個觀察,有些人總喜歡將自己的專業-例如工作或讀的科目連結於社會改革事業。這本身沒有錯,但有時候職業本身與改革並不相符,再堅持這種結合也沒有什麼意思。例如單從法律的改變是否便能使人們有更多的自由呢?這個我很懷疑。

其實,講咩都假。以現在的意志,很難做成什麼事。想這麼多,倒不如想一個方法來規定自己堅持做某些事還好。

22 October 2011

醒覺

之前 T 寫了點「覺醒」的問題。他提到覺醒者可能與未覺醒的在知識上可能沒有什麼分別,但醒覺者硬要「喚醒」其他人。醒覺者與其他人可能都一樣明白社會現實,例如貧富懸殊,甚至有同一立場。或者是醒覺者並不是真的覺醒,在知識上並沒有比其他人懂得很多。在第一個情況中,醒覺者並未懂得更多,可能只是比其他人有更多行動而已。

我看這像是一個權力的問題,知道的與無知的。也可能是批評列寧提出的先鋒黨這一類的運動。但還是讓我為這個「醒覺」來作點辯護。

我想提出有些人未曾醒覺,或被意識形態蒙蔽,是因為當真有些人的言論是這樣表現的。例如有些小市民會覺得有人遊行、賴死唔走是搞事。其實根本遊行者衝擊者是與小市民同一戰線。這是描述他們未醒覺的基礎。馬克思主義者一定不會對意識形態這詞感到陌生,例如交換價值取代了使用價值,或者是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我是從這個違反自己階級利益(包括自身利益)的框架來理解醒覺。

在這個題目下,相信馬克思主義並不是錯的。重要的是一旦遇到挑戰,馬克思主義者會否有討論的餘地。其他人也是。既然醒覺是關於現實的判斷,那麼所有人應該能一同討論。這裡就應該能夠消除權力,正如Habermas 所說的用溝通的相反面便是權力。

在能夠討論的前提下,有些人行得比較快也不是一個問題。當然那可能不是進步,甚至你可能覺得快已是滲入了進步的意思。但是可能有一個情況-某些人明白了某些社會現實,然而其他人沒有。這也是一個判斷。這讓我想起早前想過的一個用來升學的 research。找出某些議題,然後讓不同的人來發表意見,當然會記錄他們的工作及其他階級特徵。當時覺得沒什麼意思,現在想來其實也不然。

我想 T 反對的是像<讓子彈飛>當中對群眾不信任,那樣抬高自己。而 T 極可能說當中的群眾都是知道黃四郎的惡行,不過就是不夠膽。這裡我跟他說會否是另一種false consciousness? 不過我也同意抬高自己是沒有必要的。既然要改變社會,需要的是社會所有人的理解,一來是手段問題,二來是最終改變後的結果要眾人接受,那麼走得再「前」,也是需要回歸群眾,否則也是將群力集中於少數人手裡。


17 October 2011

竟然有人說我予人冷的感覺。可能是不想表露太多感情,也可能是刻意的戴上這面具。只是從來都是這樣的吧。但是有一點我頗肯定,就是從前在xanga 寫很多個人情感,為些瑣事都可以感概一番,這樣說來是否一個進步?

近來不合時的發現了 X Japan,然後還將東京事變的大發現入手。X Japan 的治癒系歌曲確實感人,但其他歌曲還是極度興奮類。大發現也是比較絢麗的感覺。反而 radiohead 的歌曲比較適合此時的心情。冷一點吧。當然不是說林宥嘉唱紅了Creep  那類歌曲,radiohead 後來的Kid A 及 Amnesiac 才是代表作。不過在亞洲流行歌壇裡發生如Kid A 很紅很有名的事情好像比較難吧。說了這麼多,還是冷這一回事,就是Kid A 及 Amnesiac 中的Treefingers 及Hunting Bears 就咁無vocal,比較靜的感覺,有時候會覺得悶,其實有時候很合聽,人冷的時候吧。

最近想起這首:

16 October 2011

佔領中環

只是幾點觀察,怕我後來會忘記,所以記下來。

有點意外的是主辦團體左翼21打正打倒資本主義的旗號。以政治內容來說很是不錯。當然不是每個在場團體或個人發言時都明白或認同這個旗號。例如SACOM說到底還是以消費者施壓出發,並沒有連結到需要推翻資本主義。SACOM 的例子可能不好,但亞洲果業苦主應當是比較好的。說到底還是想要一個公平的交易市場,這到底是反對資本主義,還是製造(如果真的可以)一個大戶與散戶平等的金融賭場?也有些人只是反對銀行家金融佬的貪心,並不是反對制度。還是需要指出反對部分人的行為是不可行的。

有兩三個年輕人呼籲「佔領」的意思是(重新)佔領思想,從而可以思考新一種民主,例如有個阿伯經常走出黎煩人,我地可以投票唔俾佢講。對唔住,呢個唔係民主,呢個係民粹。就算走審議民主參與民主的路,都一定要有界線,是討論。但是投票了事,這是什麼新東西?

當然效法佔領華爾街中的設立社區意念讓人期待。起碼這是一個實驗,但也要給其他工人知道明白其背後的意義。連結。許多左翼朋友說的。運動後續也是一個問題,確實是難的。

中大左翼學會其中一人將意識形態理解為不同的政治主張,並不是false consciousness 這點我有些驚訝。不過也不重要。最近T 兄發文講醒覺、群眾運動及什麼為是必要什麼是需要,似是回應我或某些社會上講覺醒的人士。有些地方不同意,有些地方確實精準。

還有剝削及資本主義多次被提及。然而剝削需要一個更科學的講法,或起碼一個較容易理解的想法。我們不太知道工人怎麼樣被剝削。遲下寫返關於Roemer篇文的撮要吧。

15 October 2011

一點筆記-Marx and Rawls

A 經常講Rawls。我自己唔多熟,而且第一次聽Rawls 覺得唔係好勁姐。今日咁俾我發現左Understanding Society: Marx's Influence on Rawls。由於A 同我講Rawls 係democratic socialism,同呢篇又有少少出入。篇文講Rawls 受Marx 影響主要係Early Marx 即係講 Alienation 的階段,或者係marxist humanism。Rawls 沒有接受後期的Marx,文中提及那是因為後期的Marx 講critique 同exploitation。Rawls 覺得這兩個概念是反自由:-
And why is this? Apparently because both ideas are fundamentally anti-liberal. As Rawls writes in his lectures on political philosophy, "I will consider Marx solely as a critic of liberalism" (Freeman, 320). The two ideas mentioned here both fall in the category of fundamental critique of liberalism. The first discredits 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Smithian political economy, promising to lay bare the underlying and contradictory assumptions it rests upon. The second lays out an explicit theory purporting to demonstrate the explicit inequality and unfairness of market institutions at their core. Perhaps it was cognitive dissonance that kept Rawls from giving more attention to the later Marx.
雖然是這樣說,但我覺得Rawls 應該明白到經濟能力與自由的關係。後來許多學者嘗試解釋馬克思的剝削,尤其是在後來的經濟學完全否定其勞動價值論,道德力量因而減少。但聽說A聽說Rawls 反對welfare state,原因為選舉仍會被有錢人操弄。還是要看看Rawls 的立場,還有其實踐路線。

11 October 2011

政治立場(理論)

最近遇到了不怎麼講理論的社運者,我起初當然是很驚訝。雖然有可能是謙詞,但我只能聽他們說他們並不怎麼認識左與右。無疑他們是左傾的,但背後沒有強烈的各種派系分類。

一方面我想這種意識形態(ideologies) 的認知只是我這類理論然所享受的。其實改變並不需要理論的。但另一方面也讓我想起對後馬克思主義的批評(對不起,一轉個頭便用了理論的分類),忽略一切經濟關係,即我們身處的資本主義。後馬克思主義,我指是Laclau 及Mouffe 一類的理論,不再將經濟看為其他領域如文化政治的先決因素。而其引申出來的結果是完全忽略掉經濟的相關性。我同意相信economism 即經濟關係直接產生其他領域是不智的,但經濟關係最後還是有與文化政治相關的地方。

實際上可與後馬克思主義對應的百花齊放的社會運動-女性主義、環保、福利運動等。當然背後應該沒有Laclau 及 Mouffe 開啟所有鬥爭這種理論基礎。但想問會否因缺乏一個總體的理解,所以不能提出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法?這些社運不是毫無進步,我也不能說完全消除歧視、全面解決環境污染,才算是成功的社運。怎樣評價社運我也很難說得準。不過,感覺會原地踏步。由於不能說成敗,我只能微小地提出了解資本主義對理解歧視女性,社會為何製造垃圾,不提供福利等有關連。在與批判資本主義連結下,歧視女性也只能理解為無酬家庭主婦這個論述。這是我的理解。

近來又再接觸到右派哲學。然後又讀到某左翼人士批判Zizek 的OWS 講辭。我才發覺當時analytical marxism 是懷著何等壯志。真不容易呀。總有「講大左」的時候。

05 October 2011

自由

1. 與A不停地討論「自由」。得承認我未經任何證明假定了自由是人類應該追求的目標。

2. 究竟怎樣才算是自由呢?這便回到我上一篇說的變界問題。例如普通自由主義的思想為政府會侵害人民的自由,因此有了法治這東西。然後左翼的會說無錢點自由,所以資本主義下的政治自由都只係資產階級的自由。

3. 但若把自由理解為可以做,情況應該會開寬起來。例如早前想獲得更多的自由,在不斷製造欲望的社會中是否自由。若然有必然實現的可能,大概這是自由。但若然最後購物演變成癮,這又是否自由呢?

4.1 還有,人是否有做奴隸的自由?這裡需要一些概念或定義釐清。自願的是否奴隸?可能是這樣的,一個人會遵守另一個人的任何命令,與古代奴隸的行為上無異,但他是自願這樣做,他是否奴隸?或者問一個人選擇放棄部份或全部自由,他還是否自由?

4.2 這裡想起A 提到的一個觀點,即將自由分成層次,第一層及第二層的自由。自主(用上的是autonomy )是有決定第一層自由的自由。在SEP:
"Authenticity conditions often include the capacity to reflect upon and endorse (or identify with) one's desires, values, and so on. The most influential models of authenticity in this vein claim that autonomy requires second-order identification with first order desires. For Frankfurt, for instance, such second-order desires must actually have the structure of a volition: wanting that the first order desires issue in action, that they are one's will. Moreover, such identification, on his view, must be “wholehearted” for the resulting action to count as free (autonomous)."
4.3 若然玩弄一下文字,我們可以說做奴隸的自由是Free to be unfree。這讓我想起第二條線,是近來讀到關於民主的paradox。在民主下我們可否投票成為獨裁政權。當然民主為了要避免自我摧毀,需要權利來拯救。就是把有些東西剔除在可以投票之外,即non-democratic right,例如就算99個人同意殺一個人,這種投票是無效的或者一開始不會發生。當然我們一定要把投票這種政治權利定為不能以民主方法剝奪。說起來有點像Godel 的Incompleteness Theorem。(接下來應該是 euyak 的時間)

4.4 既然說起自我指涉的問題,也想起了Habermas 的溝通理論的其中一個支柱-normative presupposition1. 雖然審議民主大體上是程序並非內容,即只有一套程序來決定什麼內容,但最後還是有規範才能使這程序運作。一些條件應該存在使到溝通,這些都與non-democratic 有相似之處。現在想來就與moral relativism 有相似的地放-you cannot cut the ground you are standing.

5 最後講多一個自由,選擇哪種治權或哪種社會結構的自由。政治科目裡處理的是人與人相處的問題。世界只得一人大概會有很大的自由,(也可以說失去了有同伴的自由)也不需要處理政治問題,至少不是人與人的問題。而個人與社群的關係與衝突實在是永恆問題2 。(順帶一提最近發現了這本書)例如Berlin 說的freedom as non-interference 便是一個答案。但最近萌生了一種想法便是人有建立或參與一個自己選擇社會的自由,簡單來說是結社自由擴張到國家那層,你可以選擇參與/建立一個國家,也可以選擇參與/建立無政府社會,這樣不是我們應該追尋的自由?當然這與無政府主義(左翼那邊的)相似,但同時亦有些不同,因為你仍可以維持你的資本主義社會。這裡有個好處便是同一時間進行多場治權實驗。

當然,把共產主義放在一個國家裡是不可行,不斷革命論,或者是資本主義需要全球參與這些論述是上述治權自由的有力駁論。

1. 參考這裡
2. The Politics of Logic: Badiou, Wittgenstein,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Formalism。可留意Routledge 介紹。(都係euyak 的範疇)

02 October 2011

定義邊界

上文講到analytic philosophy 的一個常用方法。這兩天便讀到了一篇相關的文章。

New APPS: Feynman on precise definitions and philosophical methodology

內裡講到如何辨別某一個定義的邊界,即找出某物的必須與充分條件。但對於這集中處理邊界的做法,作者有以下評論:
Now, one of the problems with this methodology is that it opens the door to a cottage industry of counter-examples, one more far-fetched than the other (Gettier cases, Barn facades… For the real guide, see here), which either satisfy the definiens but not the definiendum, or the other way round. Now, what bothers me most about this approach is that it forces us to focus almost entirely on borderline, atypical cases of something counting as A or satisfying properties B, C, D…; but if the goal is to attain a better knowledge of property A, looking at the borders rather than at the core does not strike me as the most suitable approach. (This observation is corroborated by psychological studies on categorization, suggesting that we categorize mostly taking something to be a prototypical example of A, and then moving on from that – what is known as ‘prototype theory’.) In fact, I have very general reservations regarding Kantian obsessions with borders and demarcations in analytic philosophy; it does seem to entail a certain degree of the 'paralysis of thought' described by Feynman.
這個算是一個頗「大」的說法。若然犧牲了邊界問題,那麼統一性(其實我係指consistency),最後能否得出一個能解決問題的理論呢?

這個邊界問題在法律也出現過,就係Hart 講的No vehicles in the park,咁救護車係唔係vehicle? 由於呢個情景是牽涉人命問題,也許比較容易解答,但如果一般只以抽象概念進行,是有可能忘記研究某定義的重要性。但如果邊界可以模糊,要幾清楚才算足夠呢?最後這個問題還真是幾 analytic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