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April 2010

觀察普選

近來發現追求民主其實是愚笨的。

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不論什麼設計,甚至只是大致平等,都會惹來批評。一是質疑成效,二是更深的更加哲學性的質疑,將政治權利與對社會的義務對等。後者的簡化版中有商人的貢獻論。面對這些質疑,我無法完全解答。對於質疑論成效的,大家的量度標準與比重不同。當中涉及成效與公義的問題,但這群質疑者永遠只會奉成效為最高原則,而其成效往往忽略對社會上每一個人的關顧,通常只會注視整體經濟發展。說到底,他們的社會只有經濟一個向度而已。面對政治權利與義務對等者,我沒有確實的回答。但我非常質疑這種付出與收穫對等的計量方法。貢獻或者是義務是否只限於交稅?為何交稅這個法律規定的付出要與投票這權利對等?我只想提出我們存活於一個社會,無可避免要與其他人一同生活,有某程度上的接觸,不是單純從交稅與投票來量度人的付出與收穫。

以上其實都不是我最關心的。因為只有少數人才會反對民主的存在價值,就連香港政府與中央政府都不敢說「我反對民主」一樣。而觀察近來本地民主運動,不難發現民意或應該說是人民才會關鍵。五區公投在投票率與得票總和都好可能失敗。同時普選聯的新方案已經被中方人士否定。雖然沒有民意調查顯示,不過也不難看出普選聯的民意極其薄弱。(似乎溫和派是一早認清民意這一點)這就是中央能夠繼續拖慢香港民主的原因。我敢說有一日有五十萬人和平遊行爭取民主,這會加快民主的來臨。觀乎民間聲音,兩條腿走路並未有贏面。

我們民主發展的困難包括中央的權力(建制與建制外)與人民的態度。中央當然有人大釋法這工具來決定香港民主發展的命運,換句話來說香港只是次主權。而面對中央的政治常規,爭取民主的人是無力的。第二個困難來自人民對追求民主的態度。舉個例子,香港立法會一半是直選議員,但三次投票率只有一次超過五十個百分比。(2004年: 55.64%) 對於已有的民主制度香港人已經不熱心,可況說要爭取民主。所以泛民的有所謂的六四比(泛民得票六成),也無用武之地。這是一個悲哀的事實。而事實上潛藏冷淡態度後的思想正好成為中央建制外權力的切入點。各種妨礙民主發展的言論,其實都在產生權力。權力是什麼?不只是我們常說的政治上的,而是所有繞過理性討論而令你行動,改變行動的東西。什麼違法違憲違憲精神其實在香港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中國法律都沒有規定如何對付這補選。但每天媒體都在報導中央人士的話語,繞過理性討論,讓市民覺得公投是壞東西。

七一遊行是民主派說的勝利。其實如按許寶強分析,那只是民粹的勝利。簡單來說,那是工具上的勝利,卻不是民主的勝利。遊行人數是能夠影響政府,逼使政府回應民間聲音,但人民卻沒有把這次勝利視作民主的勝利,反而是雜亂議題,單一事件般的勝利。

曾經有人懷疑我為何坐在電腦面前辯論社會政治議題,為何不多幹實事,幫助窮人等。說實在自己少做,實是慚愧。但我開始覺得人心才是關鍵。人心是推動民主與有民主後的社會的關鍵。之前與K 談話,發現民主絕對不能解決香港的問題,因為民主只是一種制度,當中的內容如何還看人心。當然民主選舉的好處也在於它能擴闊公共討論空間,但只著眼這制度帶來的(即議會內)是不夠的。是的,因為人心不變,民選的政府還是會在草地上插上不准踐踏草地的告示。而多數人還是會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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