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October 2009

隨筆


今天大約十個可以blog 的題目/事情於我腦海裡出現, 都是在搭車回港大時想到的, 然後逐個消失. 

想慢慢尋回然後寫, 又想讀一點書才開始寫. 

開始讀葉輝的<親密閃光>, 總算一個開始. 雖然講詩的部份我總是不耐煩. 但還是很喜歡讀葉輝, 或許就是他用的比喻借代意像等, 刺激了我思考, 這種抽象的思考. 又或許是他很個人的文字令我想起從前審視自己的時間. 

又在<親密閃光>讀到寫羅志華那文章.(上一次是在<書到用時>) 甚有共鳴的<一人戰爭>. 或許這個<一人戰爭>就是遺失了的一個blog topic. 

忽然覺得能夠寫這麼多, 或許跟近來的課有關. 完全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法律系學生. 今個sem 只有兩個law electives, 沒有讀過一個common law jurisdiction 的case. 但我不斷的寫notes. 不斷用一堆adjectives 去形容postmodernism. 某日有個朋友說我寫的東西很sociological. 又說起law 是否歸納為social science. 然後今日另一位朋友說做律師很有意義. 我是這樣想的: 我反叛. 我可以說整個法律教育制度是近乎無意義的(至少於我來說), 做律師是否有意義, 又看是哪種律師, 但我對法律程序有點保留. 至少對現行的法律程序有保留. (這個會是一個好的blog topic, 也是一個遺失了的吧?)

手頭上有一篇關於愛情的文章. 幾近爛尾. 不知道何時才會寫完. 順帶問; 不知道有沒有人追開我早幾個星期的林奕華的雜想系列. 今日不知何故沒有上, 所以下星期才會繼續那個半生不死的系列. 

孤獨. 整理自己 (我經常講, 所以下次可以問下我如何梳理自己) 這些好像是為了自己而寫. 又有點是attention-seeking. 近來有點亂. 

呀, 還有想到了一個頗令自己振奮的論述, or narrative 是關於香港人的. 昨晚臨睡想到, 幸好今天它還存在.

想寫歐遊/ 以及消費. 不過今日跟朋友已經發表了我對歐遊的看法. 信息已經傳達. 這個已經尋回的blog topic 究竟應該不應該寫呢?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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