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October 2010

自身與社會

自從上次根據兩位高流量的blogger 寫了文章後,流量還很一般這事情後,也就沒有什麼心力再寫什麼。

不過今晚忽然感到有靈光。是昨天出席了拉康讀書會的緣故。一般歸類拉康是心理學。而依照之前我在<淹沒了的「人於社會」>中的兩種向度,應該屬個人範疇。但今日一想這兩個向度不是完全割裂的,正如讀書會雖然講精神分析,但已預告會講述政治,和人如何回應社會。了解自己應當包含自己如何回應或處理自己在社群中的角色。也就想起有這門課,而且覺得好奇。

近來,借了一本社會理論入門書,列出了五項可解釋社會現象的因素:個人、自然、行動、文化及社會結構。那本書提出並無一項可獨自解釋社會現象。也就是說有些情況來了解社會亦需要了解自身。

但這五項是否窮盡了所有可能,我的兩個向度應否被五項取代,這些我還沒有想清楚,只不過發現個人如何面對社會有「個人」的因素,就好似讀書會兩位主辦人在哲人道說的,如果底下階層不站在地產商那方諗,他們該會瘋掉吧。到最後可以說成為一種自保。希望處理掉world-system analysis的一些文章後便看展這方面的吧,雖然有很多地方還不清楚。如果你有相關書目或理論,可以留個言指教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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