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May 2009

進化

<一>
其實一直對價值判斷存有懷疑. 先想想「什麼行為是不道德?」你是用什麼準則來判斷的? 於我而言, 任何價值系統(道德是其中之一), 都不可能有一個已知的客觀準則來判斷對錯.

例如我問:「屋裡是否有人?」我們根據客觀環境來答有或沒有.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但是道德問題不能夠這樣回答. 所以我一值覺得這類問題沒有答案.

<二>
近日讀了梁文道談漢字簡體化的歷史跟目的, 內裡提供了一些超乎一般繁體字好還是簡體字好的問題. 原來, 當初搞簡體化只是通向羅馬字化的期中一階段, 最終目的是捨棄漢字的象形化. 過程就是象形, 形聲, 簡化, 到羅馬字化. 當然會問為何要羅馬字化, 其實就是相信世界的文字進程該是如此, 從西方文字的演變得出來的結論.

雖然我對簡化到羅馬字有很大的保留, 但我卻發現當中的思想有些吸引. 可能有些東西會遵從一個發展規則而達到更完美的型態, 就像從象形到形聲. 這樣的過程中不就是由歷史去做出價值判斷. 這樣說很抽象, 歷史怎能做出判斷. 其實就是各種因素如統治者的手段, 人的各種需要等影響, 思考模式而成(這些因素只限文字演變.)

於是我對「歷史」這科目有了多一點興趣. 不只是限於政治歷史, 是法制歷史, 是音樂歷史等等. 我認為於觀看歷史演化中, 我們能夠明白多一點某些價值取向是如此, 甚至能夠找得出一套判別準則.

<三>
當然我知道這麼一個想法是多麼的狹隘的, 有時候歷史不一定是有原因的. 有時候只是巧合.

另外, 是否能夠找出價值判別的準則還取決於這準則的定義. 因為歷史過程本身是有事實去影響的. 例如由象形到形聲的過程是因為象形不能表達抽象概念, 又或者是有大量魚類要命名. 這些演變都是為著一些目的(purpose). 所以最後的判別基礎一定會有某一(些)原因或目的帶領, 不會是萬用的判別. 因為不同的目的會帶出不同的判別準則. 這個目的與判別的概念跟Lon L. Fuller (庫勒)的Internal Morality of Law 相近.

所以在寫豆腐渣工程時涉及的政制改革時, 我又想西方的「民主」是否政治發展的必然目標. 根據Z.G.(系內助理教授)詮釋社會學大師Weber (韋伯)的思想為rational-legal dominance 並非最終「進化」目標, 但要現代化, 這必然是目標. 由此可以看見從「歷史」看「進化」而得出最終理想型態或最終判別準則的利弊.

<四>
寫了這麼長, 目的不是想提出進化過程是找到價值判斷的準則. 只是我開始相信可能有一些東西能夠讓我們作價值判別. 我亦深信這篇文章提過的總有人提過, 只是我沒有讀到而已.

對於法律, 道德, 藝術的問題, 還有很多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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