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May 2009

來生不做中國人

今日睇有關豆腐渣工程有些感想.

因為自己的學科的緣故, 對於中國的問題總是有特定思考模式. 看豆腐渣工程必然想到中國法律的窘境. 法律只是某些人的工具, 隨便給利用, 不是公平, 不是公義.

更有趣是, (更痛心的), 人民面對這些不公的時候, 他們依靠的是上訪. 對於官僚帶來的不公不義, 他們認為某一部分的官僚能夠也會為他們帶來改變. 他們不相信法律, 但相信還有包拯. 我們的中國人民對中央領導是有多麼大的信心啊! 他們還要給孫東東醫生說有精神問題. 每想到這裡, 我總感覺複雜. 我明白中央領導都有父母心(雖然不是人民的僕人), 但事實告訴我, 他們的能力有限. 我相信中央是善的, 不是十惡不赦, 是bona fide, 但他們沒有好好回應這近五千多名死於豆腐渣工程的小孩.

最常用聽到的駁論是中國不能亂. 要抖出這一班人髒事會亂, 會令中國發展不起來. 今日我站在這些人那一方想想: 好的, 中國真的會大亂, 會回到從前.

但我不禁一問: 要達成中國富強, 付出的代價是不是太大了?

或許, 到我們的下一代, 可能看見中國富強了, 超越日本, 超越美國, 但我們當中遺忘了多少人, 不尊重了多少人? 這樣有罪的富強, 我不要好了.

那5000多的人, 沒有給尊重的人, 好像個個沒有面孔的人卻留了下來, 背著「河蟹」之名默默離去. 那邊, 卻傳來薄瓜瓜得獎的消息. 好了, 有希望了.

來生不做中國人? 不. 當然要做. 富強了麻, 前事作廢, 有何需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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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些回應以上文章的人>

1. 法律說成是工具好像不能如實反映狀況. 其實我以為有時候真的是工具, 但有的時候當然離工具幾千百萬里. 工具一詞只是不想太多個人情感.

2.「改革始终要依赖完善的法制.」 那麼要改革先, 還是改革法律先?
「我认为需要从速惩治负责的官员, 但同时要有适合的人选立即顶上, 避免混乱和不稳.」 靠的是法律還是什麼東西? 其實根本就是體系跟玩家中間的互動.

3.「不應該為一談.」 對不起. 可能我們談一下薄熙來吧

4.5.優越跟有證據就辦事這東西真的鍛鍊幽默感的最好地方.

6. 至於文化,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文化最差的繼承人. (某法律系助理教授的話)

7. 睇到我笑笑口的是「你當今的工作是學好英國人留下的一套法律」當初選擇法律的時候有崇高理想, 就是對國家做出貢獻.

8. 「比不上人是情有可原.」 with great respect, i disagree. 我們有美英的例子, 我們可以減少錯的機會. 再者, 我們跟日本開始現代化都差不遠.

當然你從1066 AD 開始講英國法律, 是有一千多年的歷史. 但不要忘記 1215 AD 英國已經有Magna Carta 大憲章來限制國王權利, 要尊重司法程序. 再說香港再不是照抄英國, 用了百多年便達到一定水平. 可見60年應該做到不少. 不要否定中共以前的錯, 不要否定從前中共沒有刑法, 不要否定中共沒有尊重人權, (這跟美國沒有尊重人權一樣). 就當情有可願, 你認為中共於目前定下的原則框架下要用幾多年才可以少一點貪污?

「美國的全自由市場整體行得很好, 但卻有人可以合法地做不合情理的事, 但自由市場卻仍是個很理想的制度, 沒理由因為漏洞而要完全推翻。」中共的制度的漏洞跟美國的自由市場的漏洞不能夠相比吧.

中央是有進步, 有很大的經濟成就, 某程度來說已經是富強了. 但是, 是的, 但是又有幾多人生活於赤貧之中, 在量度富強的時候我們用什麼標準. 一個國家可以很富強, 但她的最低下的人民的生活可以比第三世界國家更差.

也有人在努力漏洞堵塞漏洞. 我只想問: 真的有人努力洞堵塞漏洞? 如果有, 那麼方法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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