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December 2010

更重要的問題-回對<名校教了我什麼>的回應

有朋友這樣寫到:
作者說
「名校的遊戲規則是「精英制」,你入了A班、拎到獎,就是精英中的精英,如盛放牡丹成眾人焦點,其他班別的同學,只是你的綠葉。名校精英制,簡單來說是套用職場遊戲規則——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職場的上位伎倆,名校生早在少年十五二十時就學懂——懂得識時務、懂看人眉頭眼額、懂把握機會表現自己長處。」
不好嗎?一早看透遊戲規則,省卻好多寶貴時間。在港大讀書,看到身邊有些同學未看懂如何在法律界生存,又或者根本不為意自己能不能夠躋身這行列。總覺得法律從來都是名校畢業生氾濫的行業,你以為是meritocracy,但可能是人際網絡,是關係。靠關係找師父是理所當然的事。那年代港大畢業的大狀覺得除了港大以外,香港沒其他大學,現在瞧不起城大學生,根本不是因為你成績不夠好,是他本身已經有偏見,是insider culture作祟。請我不請你,也不一定關乎GPA多少。也看樣子。不能否認的一點是通常名校生樣子都比較精靈,醒目少少,自小見世面多也自然有此分別,所以那些從來只懂埋頭苦幹追GPA的書獃子,該好好衡量一下自己的社交技巧,因為到最後人家看的可能是你有多presentable。這是弱肉強食的世界,我必須承認中學年代的我早就熟悉遊戲規則,要玩下去,比其他人容易。[...] 對我來說,if you want to win the game, you have to play by the rules-別只懂批評,乾等這個insider culture消失,這是社會結構上的問題。我相信有能力的人到最後還是能夠打進這個圈子。對不起,「識時務者為俊傑」,這是現實,你絕對可以孤高特立,自命清高,說自己不認同這等文化,但如果你因為不識時務,處處得罪別人,做事我行我素,老闆睇唔過眼炒左你,而你最後當了窮光蛋,天天抱怨懷才不遇,我只會[大意為說你多餘]。
如果學校是社會縮影,那麼我老早就明白甚麼叫上位,甚麼叫明爭暗鬥,甚麼叫擦鞋仔,two-faced。但這並不是我唯一學懂的事,絕對不是。文中作者說名校生只懂追逐名利,趨炎附勢,是「典型香港人——實際、精叻、識上位、識表現自己」--但無何置疑,這是社會生存基本技巧。作者還不是也融入了這社會階層的生活,學懂如何突圍而出,當所謂精英,現在倒過來批評一番,是想抬高自己乎?

朋友原文很長。看來回應不了全部,所以節錄一兩段在此。(也不方便直接連結過去)其實我的回應很簡單,主要針對「對我來說,if you want to win the game, you have to play by the rules-別只懂批評,乾等這個insider culture消失,這是社會結構上的問題。」這一句。

中學時候只是一團飯,批判思考欠逢,一心當考試機器。從準備會考開始,發展出一套類似上述的看法-玩遊戲要懂遊戲規則。規則輪唔到我去改變,我要做既係在規則下贏。」所以,當天讀到那裡附近心裡不禁有了一些疑問,究竟係識得玩之外,我地仲可以點做。

首先我們應該問insider culture,妨礙meritocracy的制度應否保留。這是一個價值問題,而不是真假的問題。簡單講就是ought 與is 的分別。如果一些制度應該保留,那麼要求他人繼續參與,不要多作批判,也是合理的。如果我們答該制度不應該保留,應該捨棄,那麼還能憑什麼要求別人參與?那是一個不應該存在的制度。要注意的是當有人批判某些社會現象時,就是在問我們的社會應否如此。我們才要處理應否這個規範問題。這是更重要的問題。

當然望別人別只懂批評,似是肯定那些制度安排的價值,但其實不等於略過了事實和價值的問題。因為在決定某制度應否存在的時候需要考慮多個因素。例如,現行制度雖然有不足,但全盤否定的代價太大,所以應該維持現狀。又或是改革社會制度需要時間,甚至是改變現行制度是不可能的。可惜朋友沒有直接指出他是如何處理應否這個問題,他只是提及這些insider culture,不利meritocracy 的因素屬於社會制度問題。

然後可能有人會問,一己之力能怎樣改變社會制度。我改了,但社會不會因此改變的。我其實同意一個人難以改變社會上較大的結構,例如教育。但是我們不要忘記社會也是人組成的。我是偏向社會建構派的,我認同這句(相關見此):
Society is a human product. Society is an objective reality. Man is a social product. It may also already be evident that an analysis of the social world that leaves out any one these moments will be distortive.
社會既然是我們製造的,我們應該能夠改變它。所以若然我們發覺社會上有些事情。我們覺得某些社會制度不應該存在的,我們應該想辦法改善。如果有理由相信現狀是無可避免的,我們才暫時放下改變,直到情形有變才再討論改變。可能朋友覺得在現世生存必定需要一點基本技巧-「實際、精叻、識上位、識表現自己」。然後我想問:這個必定的程度到了哪裡?我們需要這些基本技巧到哪個程度?是為了生存還是想上位?不清楚解答必定的目的,令我諗起黃子華的黑色幽默:「搵食姐。犯法啊?我想架?」。

我覺得看透遊戲規則是好的,因為只有看穿才能有效討論應否。我認為社會不一定需要有很強的insider culture才能運作。我相信meritocracy。我更相信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個發展自己的機會,不論他的出身,他就讀是否名校。當然,有人會說這些很美好,但很難辦得到。這就真的視乎是否完全不能辦到,代價是否真的大到不需要任何改革,這些都應該那出來討論,而非隱藏於論述中。再說有些事情我們永遠都可能達不到,但這不妨礙我們向那方向前進。

<名>的作者可能經過現實、上位然後回頭寫篇文懺悔,是有點過左海仲要指指點點的意味。但有一野我係欣賞作者,就是佢提出了一些批評,即問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的社會應否這樣。我覺得多一些人問我們更有機會走進一個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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