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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想起《戀人絮語》。在台灣誠品有想過買本《戀人絮語》送給朋友,因為在去台灣之前去喝酒,說了些感情不順的事。最後也沒有買下來,是因為覺得朋友未必喜歡。而歸來後跟朋友見面,已經感受到很不同。後來得悉不順的事沒有了,心裡想幸好沒有送。 世事看起來是這麼奇妙。
而我去誠品好像只是為了買《我執》。不是什麼特別的書,但自從決定了要去台灣後,我就想到誠品買《我執》,是一種偏執,簡直是某種咒語。是的,最後特意由台灣帶一本能在香港輕易買到的書。有說鄧小樺的序寫得太過重手,皆因梁文道在書中沒有說什麼大道理,但鄧小樺卻用了許多理論典故。但有一點我還是很深印象,而且重複提起,就是失戀的人才會讀或引用《戀人絮語》:
但我懷疑所有失戀的知識男性都會一發不可收拾地引用《戀人絮語》--真正熱戀中或心情平和的人哪有空做這種事?只有感到失去愛情而不能在感性的抒情話語中安頓自己的人,才會那麼渴望一個能夠繼續生產意義的符號系統,這系統能夠讓主題停留在「愛情的感受」中,咀嚼那些令人肝腸寸斷的表徵 (signifier)。(26頁)很喜歡如《戀人絮語》的《我執 》中的某些文章,不是因為可以窺探文化名人。而是當中的觀察,不論失戀與否,都讓人學到一點,明白一點,又或者是意識到某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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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怕自己會遺失一個關於誠品的紀錄。其實以上的都不是在回家路上想到的。
對於去誠品沒有特別期待,去到也沒有特別興奮。這對於一個文偽青年好像不太對勁。但今天想到的是,興奮是留給那些「年輕」的人。五年前的我去到可能會很高興。但人大只會越來越清楚自己,包括缺點,我知道自己買書是一種物慾,買下來的最後變成書債。當我意識到這點時,我自己進入誠品沒有興奮,沒有想要買些什麼書,但還是來一本《我執》好了,然後是考慮送各位朋友的書。不過,最後也為自己買了岑朗天一本關於村上春樹的書。其它的都買了送人了,連想送但沒在誠品買的,最後都送了。大致翻完《我執》,算是人大了後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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