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November 2010

事情淪落到這樣,我實在不爽。也是歉疚。大概是因為心軟才會搞成咁,幫人也不應該超出自己的限度,因為最後是沒有好下場。

也發現人總有想用意志改變世界的念頭。不想發生,就欺騙自己不會發生,也會將某件事置於你想看到的角度,你會用你想的解釋來看待事情。但最後與現實相反又可苦呢?

所以,也應該收山,繼續過自己一個人的生活,不要牽涉太多其他事情。這就是宅?若果是,那麼背後的原因不就是性格使然,這聽起來有點悲哀。

還是我想將責任推給性格呢?近來總是在想人只會做自己喜歡的事,是在保護自己吧。很廢話同時間又非常不科學-因為怎樣的行為都是自己喜歡,自己的欲望,什麼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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