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July 2011

(不)需要想要

這雙手雖然小:王維基・之一

王維基創立的城市電訊打破了香港長途電話市場的壟斷局面,十二年間市值由零增長到十六億港元,成功絕非僥倖。他本人是個大膽創新、敢想敢做的人,書裏提到他許多想法,有些挑戰常規,有些令人耳目一新:
[...] 
3. 「行銷之道,想要變需要」王維基有一次去禪修營,聽到聖嚴法師說:「人的生活是很簡單的。真正『需要的東西』很少,『想要的東西』卻很多。『需要的東西』應該要,『想要的東西』不重要。」王維基因此得到啟示,覺得應思考怎樣把旗下的產品,由顧客「想要」的產品,變成他們「需要」的產品。 
我最初用iPhone時,只是出於「想要」的欲望,後來一切往來通訊重要資料都在這方寸之地進行,久而久之,我已不止「需要」它,它簡直已成我的「必要」品。「教主」真偉大,我明明成了奴隸,還要感激他。
也許很多讀者看過這段後便會覺得王維基很高明,很成功。我猜Leona Wong 大概都是贊同這個說法,當然你可以說她是中立的,甚至是批評王維基的。但我一讀到這段便立即覺得此段中的王維基是需要批評的,而不是任何讚美之言,也不是任何仿效。

把想要變成需要對於賣東西的人來說是很聰明。生意可以越做越大。但成個社會會否因此而進步或者有得益。當我們每天把想要變成需要,垃圾一定很多,污染一定更多,想想富人製造垃圾多,還是窮人多?單是這點已經是階級問題,再推到全球層面,窮人承擔了富人的環境代價。我們還要暗地裡鼓勵這種「想要」的消費?這個暗地裡其實不是指有心的。我要指出的是讚揚或同意這種高銷售的時候,有兩種假設:(1)賣得多便是成功;(2)賣得多沒有什麼不好。但只要想想是法師的話便明白,慾望是會產生痛苦呀,某程度成功商人越想賣得多,不是越是製造痛苦?整個世界要承受的是否多過所得,而分配有是否合理?

如果我來寫第一時間會指出這是魔鬼。也可謂是意識形態呀。真實是想要而不是需要(至少不是需要到這種程度),但表象卻是沒有它便「有問題」了。雖不盡相同,但次按危機其實也只是不停賣一些我們不需要的東西(包裝成股票後的次級按揭)。我不是想說我們不要有行銷,因為在資本主義下如果沒有足夠消費,那是會崩壞的(我也不想說得太激進了。),但拜託至少不要把manufacturing demand、行銷說得那樣無可詬病吧。

1 comment:

  1. shameless 自sh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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