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December 2013

薪俸稅與綜援數字、以及其他

根據表193:政府收入(一般收入帳目及各基金)

2012-2013 年度政府薪俸稅收入為 50,467 百萬 (540.67億)。經營收入總額為344,606百萬 (3446.06億),政府收入總額為442,150百萬 (4421.5億)。薪俸稅收入佔前述總額分別為15%及11%。

根據2013年香港統計年刊

2012至2013年度全年綜援發放款項為19,772.7 百萬 (197.7727億)。由此可得,全年綜援發放款項佔政府經營收入總額的5.73%。

根據表194:政府支出(一般收入帳目及各基金)

2012-2013年度政府經營開支總額為302,942百萬 (3029.42億),政府支出總額為377,324百萬(3773.24億)。由此可得,全年綜援發放款項佔政府經營開支的6.53%。

另外,由於講起稅收狀況,想指出漏稅情況:

在2012-13年度,實地審核及調查科完成了1,802宗個案(包括避稅個案),合共收得約34億元補繳稅款及罰款。
數字是客觀的,但是挑算甚麼數字卻是主觀判斷。對於交稅然後養沒有貢獻(例如不工作)的新移民這個問題,我想以上數字是有幫助的。當然有人會打出七年後97年後來的新移民不會在政府統計上當作新移民的論點,也會有人打出養一個沒有貢獻的新移民也嫌多的原則問題,甚至會擴展到所有領綜援的都是懶人、沒有貢獻的論點。

如果是那樣就請同力注意非新移民的「本地人」是否出現不工作沒有貢獻,如果也同力批評了他們,也許下一步就是同力批評那些沒有交稅但接受社會任何形式資助的人,將每個人的勞動貢獻量化吧,來一個大審判。

舊文:一些新移民數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