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ober 2011

搞乜

確實想到了一些東西去做。但可惜也不是太清楚如何開始。忽然覺得工作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就算那份工作不是你想要的,至少能省卻自由帶來的負累。給你自由,你可能會害怕(好似係Erich Fromm講既)。在社會中存在許多規則,也有許多軌跡可隨,以致不需要思考,但也不需要害怕。工作投資儲蓄買樓結婚生仔退休(可因應不同階級而調整)。

是的。或許我還能在工作外再幹些什麼。有趣的如A 說我應該繼續做音樂。這是我沒有想過的,想不到這個年頭還有人這樣說。又或者認真的考慮改革事業。這裡我有一個觀察,有些人總喜歡將自己的專業-例如工作或讀的科目連結於社會改革事業。這本身沒有錯,但有時候職業本身與改革並不相符,再堅持這種結合也沒有什麼意思。例如單從法律的改變是否便能使人們有更多的自由呢?這個我很懷疑。

其實,講咩都假。以現在的意志,很難做成什麼事。想這麼多,倒不如想一個方法來規定自己堅持做某些事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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