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June 2010

溝通

香港總是有許多含混不清的詞語-缺乏競爭的自由市場,沒有提名權被選權的普選。這些都人寫過,今天只想補回「溝通」一詞,為香港政治改革留一點不太相干的看法。

在媒體裡,普選聯及民主黨是與中央「溝通」。在日常生活裡頭,兩人或以上對話就可算是溝通。但今天我則想借用哲學家哈巴馬斯的溝通行動,來審視民主黨的溝通。選哈氏的原因是單說二人交談就是溝通,那麼對我們為什麼而溝通,如何溝通是沒有啟示的。相反哈巴馬斯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溝通理論,除了能用來批判,也能創造。

哈巴馬斯在其著作<溝通行動的理論>提出人類語言的最基本目標是溝通。而溝通並非指對話,而是雙方提出一些聽者能批判的申述,聽者可以用「是」與「否」來回答。經過雙方不斷提出的申述,最後大家能夠達成共識。這個就是哈氏的溝通。雖然這套理論是程序式的,並無內容,其應用也不限內容。但哈巴馬斯提出要達成此種行動有其自身的存在規範。規範包括相關的每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權。規範與其行動本身是為一體。達不成規範就溝通失敗了。

可見哈巴馬斯予以溝通很大的潛力。說這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甚至是制定道德法則,及小事如二人協商行動也適用。民主黨是否受到哈氏感召用「溝通」爭取民主就不得而知。不過,套哈巴馬斯的理論一看,就發現是次根本不是哈氏的溝通了。民主黨只是是次問題的期中一方,廣大市民應能參與溝通。我同意民主黨可以做代表,但可惜溝通之前並無清晰民意授權。授權並不是指去溝通此行為,而是指溝通的內容,爭取的內容。既然只是代表,又為何不讓市民,至少是他的選民知道內容?這個代理的角色根本虛有其表。事前沒有徵集意見,事後沒有完全披露,究竟這還算溝通與否?如果說是顧全中央的神經,那麼我倒想知道究竟有咩野中央唔講得俾香港人知?

另外,特別一提是否壓後表決一事。一群學者在關鍵時刻竟然只是分析新方案,卻沒有說壓後表決讓大眾討論消化。此作為是否違反了Deliberative Democracy?雖說他們應該不是DD的支持者,但權力來自人民,也不用急著抹殺公眾的討論空間。

所以,與其說是民主黨代其選民或香港人跟中央溝通,不如確實說成民主黨跟中央政府就各自利益溝通,當中的香港人只佔在外緣。當然也不能全怪民主黨,共犯是中央。中央亦可披露,但為何不可?究竟香港人在是次政改的位置去了哪裡了?拆解了溝通之後,並非有破無立。只銷根據哈巴馬斯的溝通理論即可,問題是中共會否這樣溝通?

對於民主黨失望的朋友也不用太激動。畢竟異於共產黨,他們是要經過直選的。在未來的選舉記著這次代理溝通。(講粗口與否其實是另一獨立問題,既然人家堅持講粗口不能講民主,那麼我建議批評民主黨就用最文雅的文字來要求他們交代溝通過程,及違反承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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