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April 2010

四月睇左

12夜
Shutter Island
大隻佬
伊波拉病毒
A Serious Man
志明與春嬌
There Will Be Blood
Fargo

睇<志明與春嬌>覺得有些地方似12夜。而<志>中一句「恰鳩我」確實令我想起伊波拉病毒。

睇左 A Serious Man 之後發現都算處理到高恩兄弟的電影,擺脫了之前睇No Country For Old Men 的困惑,所以買了Fargo 找個好時間黎睇。

最後都睇左Fargo。無想像中的震撼。Things just happen 是我給的tag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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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都算睇過The Last King of Scotland。

良心一票

我呼籲各位係5月16日的補選投票。良心一票。

個人的投票意向及理由如下:
行動:支持五區公投。而支持的方法是在補選時候投票給公社兩黨。

主要分成兩部份。一是確定目標。二是如何達成已定的目標。如果你同意1 跟 2 按理你一定會在補選時投票給公社兩黨。如果你不行動,那麼你可能是不同意1 或 2, 甚至1 和 2。當然你可以對以下每一小項不同意,只要一個不成立就影響「行動」的理據。不過在否定的同時,請給原因。

1. 普選比現行政治制度及政改方案好

1.1 普選的定義
普選是指普及與平等的選舉。普及者,一人一票,夠十八歲就能投票。平等者,票值相等。即每位當選人的選民基礎大致相同,不會懸殊。

1.2 現行政治制度
現行制度下的兩種選舉,即立法會(立法機關)及行政長官(行政機關之首)並非普及而平等。立法會中有功能組別。功能組別之不平等之處有二,首先功能組別並非涵蓋所有行業,選民基礎十分狹窄。因此香港有部份人享有多過其他人的政治權力,一些人多過一票,可投票選出兩個議員;而大部人只有一票,選一個議員。功能組別當中甚至有公司票,即按照老闆有多少間公司來配給選票,在其行業內越多公司,就越多選票。功能組別另一害處在於香港立法會實行分組點票,此點票方法只適用於議員提交草案審議時,不論該議員是功能組別或民選。最不公平的地方在於功能組別議員雖然代表的人少(很多都是幾百人甚至百多人,見附錄),但只要15人就能否決代表大多數人的民選議員(一個民選議員大約代表3萬人)所提的方案。

行政長官則有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相對於香港三百多萬的選民而言,這是真正的一個極少數。 

1.3 政改方案
雖然政改是增加了民選成分,因為新增的五個功能組別議席係有區議員互選產生。另外五個係地方直選議員。試想想如果我們是循序漸進走向普選,我們應該增加民選成分之外,也要減少選民基礎薄弱的傳統功能組別;或者我們將民選成分遠遠的增加至傳統功能組別的影響減少。新增的五席區議會互選議席係不能解決少數人能夠否決多數人的意願,因為1. 互選的基礎只是間接民主;2. 18個人就能否決過19個民選議員的方案或贊成19個民選議員反對的方案。而這18個人所贏得的選票還不夠一個民選議員。(見附錄)

1.4 小結
普選在理論層面上比現行政治制度好。何謂好?就是在制度上普選將每人平等看待,一人一票而且票值大致相等。現行政治體制及政改方案都不能夠體現人人平等,換句話說少數香港決定多數香港人的事情。我想大家都經歷過班會學生會投票,而原則都是少數服從多數。但香港的政治制度卻不能做到少數服從多數;香港有的是多數服從少數。我想人生而平等,各人都有自己決定自己的能力,但偏偏在政治權利上有少數人幫多數人決定。

2. 在現行走向普選的行動中,沒有其他行動比五區公投有效
除了五區公投外的行動大致有二:1.支持政府方案及 2. 終極普選大聯盟。政府方案上頭已經說了,從設計上可以看到政府並沒有意圖在2017及2020走向真普選,因為根本不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再說也是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東西。 2. 個人欣賞主張善意溝通的終極普選大聯盟,因為如果溝通能成事,大家當然高興。但觀乎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4月14日現身立法會宣佈諮詢後的政改方案,完全沒有採納普選聯的方案。也沒有與普選聯足夠溝通就發放這方案。可見政府已經心意已決,大修改致普選聯的方案是不行了。況且人大沒有授權特區處理2012之後的政改問題。

2.1 變相公投的議題與原則
盡快落實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這與1.1內定義的普選相符。最重要的是這不是一種具體設計,我認為是能夠有討論空間。但一定要堅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而今次選舉是每區單一議席,單議題,即投某個候選人即變相認同該候選人在是次議題上的立場。因此是變相公投,並無法律約束力。表面上是補選,但實際上係民意表達,讓支持盡快實行普選的人來表態,最重要的是人數能夠量化

2.2 變相公投本身是否有效
這裡要定義有效的意思。首先最理想的是過半數人(或更多人)投票給公民黨社民連的議員即能反映那些人都支持盡快落實普選。多人同時間表態而成功改變政府方案的有零三年七一遊行,當時人數數字上還有爭議,但今次絕無爭議,是能夠量化的。

社民連強調以上的並非他們的考慮。他們著眼的是這場公投運動所帶來的公民教育。這點也是獨立於公投的成敗。這場運動是透過選舉時的宣傳讓更多人明白到以上第1部分所論述的,明白現時制度的不公平及更多功能組別破壞民生的例子。這是另一種成敗得失。可以說多一個人明白就已經是成功,當然也可以用1.5億加選舉經費,人力時間來量度成效。

結語:
我預計會有討論辯論,我也相信理性的力量。只要有合理原因,大家是可以公開討論辯論的。此議題牽涉到太多枝節,以上只是一個草圖。如果大家發現有錯,煩請指正。同時也可廣傳。簡單來說,走向普選並不會解決所有問題,例如人心,但現在的制度下的決定經已是不公平到影響到很多香港人,至少多過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所以我覺得要讓多一些人知道這不公的制度。如果你認同普選的話又認同公投作為民意表達,會令中央及港府重新考慮其方案的話,請在5月16日的補選投票,你自己代表你自己。不認同的都投票,如果你想自己代表自己,而不是人地代表你的話,就投你所認同的候選人。

附錄:
根據手頭上的資料(歡迎大家核實),功能組別最大的選民基礎頭三位如下:
1. 教育界 90693
2. 衛生服務界 36968
3. 會計界 22276

最小的三位如下:
1. 金融界 140
2. 保險界 144
3. 鄉議局 157

26 April 2010

作者的孤獨

老師一天這樣說:
尋日下午和同事去聽林夕講歌詞的講座,好好聽!如果你平日已經覺得佢既歌詞好正,聽完之後,你會感到震憾,你其實從來沒有明白過他的歌詞!

再一次聽"人來人往",認真去看"弱水三千",留意"爛"......你會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領會過什麼,自己的無知顯得多麼愚笨......

自問是閱讀能力比別人強的我,在這個講座後,反倒感到一種莫名的孤獨......

當你得到,你才發現以往從來沒有得到過,那是多麼孤獨的現實!有人說,當你找到你命中註定的人,那感覺最直接應該是:原來過去的我是那麼孤單!

知識知得越來,越知道自己有多無知!
林夕。

一向都喜歡細閱林夕某些詞,基本上就係「輪」。例如<與我常在><富士山下>,又會輪下<綿綿>咁。自知香港作詞人偏少,而且有質素的作品其實很少,所以我承認自己對詞是視野狹窄。但希望大家原諒我,繼續讀下去。

今次看到老師說的講座當然很想去,也想問老師一二(其實跟老師已經不太熟了)。但想了想,發現原來林夕講解自己的詞其實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老師當年教我中文,而她說像似從來沒有明白過林夕的詞時,當然是一種震撼,但當林夕講自己的詞何嘗不是一種震撼?從來我都覺得作者與讀者的關係十分美妙,作者從來都用一種很曖昧,很不確定的手法向讀者表達自己的想法。可能是某些文字技巧,可能是某些詞外參考,作者像是留下線索給同道人知音人發掘,然後有共鳴。就像寫小說的,可能處處有典,但不會直接指出。寫詩的好像更不會說如何欣賞自己的詩作。讀者當然像窺探大師的腦內,但可惜很多時候都失敗。或者這樣說吧,文學裡頭沒有一種對的解讀,只有好的解讀。

然而林夕今次似乎在解讀自己的歌詞。是他發覺沒有很多人明白他的詞?我覺得這都是一種孤獨。要親自現身說法。不知道林夕是如何看待這回事,可能他自己沒有當作是解讀。不過我覺得這是一種無法溝通的孤獨。大概林夕認為這不要緊吧,都是一場遊戲。

雖然我一半抗拒流行文化,流行產物,但很多時候都在煲流行曲,甚至有時候能夠純熟地引用歌詞於對話中。(或稱tag 歌)當然我總覺得有些流行曲的詞,我年代的,會是後世人會研究的文學,會說這是好野來的。我不太知道,不過總有舖癮去寫下歌詞,寫下流行曲的東西。畢竟都是生活。

上頭老師提到<弱水三千>,自己沒有聽明白,覺得可能是老莊的東西。所以下次有機會會寫<超生培育>。上次寫了其MV,算是滿意的作品,因還沒有人從這角度寫,算是獨特觀察(當然沒有什麼人認同啦),下次寫埋個詞本身,算是了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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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在老師的先生(都算是我老師,不過沒有教過我)的xanga 留言,從此給他拒於其xanga門外,所以今次也不敢亂來,就將老師全文引述,沒有連結。

24 April 2010

語言霸權?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會再寫語言霸權,至少不是短期內。)

我寫本文是因為這一段片。老實說我對英語的認識還沒有深厚到認得出她說的美國口音,來自南部還是北部,東岸還是西岸,屬於哪個洲。但我決定要寫這個英語問題,因為我有些少不同的意見。

第一次是G說朋友在面書貼上那一段片,然後眾說不能挨過30秒。我最後是看畢全片的,然後想起眾人的半批評(因為他們沒有說清楚批評什麼,準則是什麼)。然後有約略看了寫少youtube 批評,高登批評。今日另一個朋友貼了一段回應段片。(還有這一段回應片)觀乎一些朋友的回應,然後我覺得很失望。說,為何還要服從美英語言霸權。又有另外兩位朋友不同意。所以我才想一次過寫下我的想法。

語言的本質
哲學家哈巴馬斯在其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 中借用J.L. Austin的Speech Act Theory 來證明語言的最基本用途是溝通。對於哈巴馬斯來說溝通,還不止對話這麼簡單,而是提出可質疑的說法(criticizable validity claims)。當然接受者是否明白也是考量之一。我退後一步,說語言的期中一個用途是溝通,然後最基本的條件是對方是否明白說話一方的意思。這樣說相信沒有很大的異議吧。

再說語言的法則不是先於使用。簡單來說不是古人先有一套關於語言對與錯的準則,然後創造語言。這個大家若是從前讀過<漢字的結構>,可能會記得當中寫到

「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因此我們說對錯並非鐵板一塊,對錯反而更多是指習慣裡頭我們有否這個說法,會否這樣運用。即是說古人並非先訂立文法,標準口音然後才有語言。相反,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因此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同一語言可能會有所不同。(當然你可以話咁就唔係同一語言啦,呢個太哲學,要找高人解答。)中四的時候記得K 老師說某大學教授向一眾中學老師說他們都讀錯了<將進酒>的「將」。說實不讀「章」,而是「昌」。那麼究竟是誰錯?全香港大部分人都錯了,那麼該怎辦?我是否能夠每次糾正讀「錯」的人?我想從這裡指出兩點,語音有其特定時間地方性,二是每次我們每次強調語音對與錯同時,第一個要問的事情是:你用什麼標準判斷?

批評準則的單一與非客觀
是次與最後兩位朋友最大的分析在於他們認為網友們的批評並非順從美英語音霸權,而我還是覺得是。朋友AT 將Ruby 批評某監考員的英文,其他網友批評Ruby 的英文換成了一個有趣的比喻:甲根據某準則說乙的化妝技術不好,而丙根據同一準則批評甲,說甲其實你在這準則下又何嘗是技術不好。而丙本身可以是對任何化妝持反對意見。

確實是精妙,也有道理。但比方只是指出兩者沒有邏輯上的必然性,而同時我會問為何要以這種方法去批評?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就算Ruby 的英文不是很地道,不很美國或英國,就算她這種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又或者是AW說的一百步笑五十步(當中意思有待商榷),可用的批評何止一種?為何不指出語言的對與錯其實很不確定?例如相對於英國口音來說,美國口音是否錯?相對於美國口音,澳洲口音是否錯?相對於澳洲口音,新加坡又是否錯?再說英國不同地方也有不同口音,然後不同階級又有不同口音。哪一種是對的?所謂對與錯其實不是客觀上如科學的對與錯,不是存在與不存在。語音上的對與錯總有參照點,問題是如何訂立這參照點,是否能多過一個參照點?

可行的回應可以是指出這是口音問題,其實哪種口音也不比其他的對或錯。亦可以指出語言的功能是溝通,若然能溝通到何必太執著?雖然Ruby 亦說了有點難聽得明白,但佢聽得明。不採用以上各種,只用更似美/英口音來說Ruby 一百步笑五十步,或者笑她自己根本英文差還要批評人,我猜都是因臣服於語言霸權。然後凡事以對與錯出發,以與美英國人的口音相差多少來判別對錯好壞。根本沒有看出定義口音的對與錯是一種權力的展現,一種權力的關係。

還不是語言霸權?
當然Ruby 在一開始就犯了我所不同意的-將口音問題變成對與錯的問題。但後來用相同準則來批評的人不是在犯同一個錯誤?我看到的只是一開始一個人向另一個人因一個原因擲石頭,然後其他人用相同原因向先擲者擲石頭。謹此而已。當然你可以說眾人選擇這個原因來批評跟他們是否真的臣服語言霸權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但我覺得從批評方向的單一化不難看出大部分人心裡頭還是崇拜美英口音的,甚至將它們定為對與錯的絕對標準。在不經不覺間把某種口音接受為客觀上正確,看不到權力的展現,絕對屬於霸權。凡是西方的就是比較好,正確,而忽略到當兩種語言接觸時可能出現的相互變化,例如pidgin,和chopsticks。而這些語言上的接觸就正正反映了語言的功能是溝通。

最後想起一個古久的問題,究竟是否自己在某項事情沒有能力者,就不能批評他人在該項事情?例如一食客不懂煮食,那麼他是否不應該批評任何廚師?樂評人不懂指揮,就不應該評論指揮家或樂團?我沒有能力勝任特首,就不能批評特首施政?當然你也可以說是態度問題,在Ruby 那個情況她可以選擇用廣東話來批評該名監考員。不過撇除Ruby,以上都是一個有趣問題。

或者說了這麼多都是多餘的。霸權確實存在;眾人對Ruby 或許應該多一點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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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收錄K的關於歐世圖一篇文的留言:

老實講, 在正常情況下, 語言混合使用係最最最正常發生既事, 亦係最最最自然不過既事 (好似係美國接壤墨西哥邊境地區, 往往會有英文西班牙文混合呀... 呢度冰山一角, 但仲有好多creole 或pidgin 之類既例子, 真係多不勝數). 但經過現代性(仲有資本主義)洗禮既社會, 語言作為"工具" 既角色被強調(特別係作為資本主義既工具及意識形態/民族主義之類既載體), 先會有所謂"純正", "標準", "流利" 既概念. 唔"純正", 唔"標準", 唔"流利" 就被等同於妨礙"人類交流及聯繫"**的拌腳石.

**其實應該話係接收意識形態的能力, 更甚是作為消費者/勞動者的能力.

21 April 2010

三段體

一早回去上呂大樂。這一年令我不斷的旁聽就只有呂大樂。今日很喜歡的一個想法,就是人受社會影響。(阿哥,呢個好似係sociology course!)有時候總覺得我知道的太少,同時不斷的不自由地行動。從個人出發是有效的,但沒有從社會角度出發,那麼我就不會是這樣的人。我們受社會影響,而我們同時是社會的一部分。而今日我們缺乏這一個角度,因為所有事情只要我不干預到人,人不干預到我,就沒有問題,就是自由。這種狹窄的negative liberty 持續下去,在香港更是厲害。

手頭時間鬆了,就去看一套電影。有趣的觀察,今日入場的好像得一對情侶,一對朋友。其他全部都是他一個人。稀稀落落的散佈小小的影院裡。嘗試以後現代的眼光看 A Serious Man。回來後讀了AO Scott 一文,發現自己想的亦不太遠。不過高恩兄弟給的確實是悲觀,不過片頭用的一句來打倒這一切。就好像尼采,跟之後的哲學家一樣。如存在主義。可能近來睇(右邊的)Continental Philosophy 的入門雞精書,有多一點理解。

有趣的是最後一幕。記得上次睇No Country For Old Men,兩個女士在左右兩邊說:「吓?完啦?」今日的一幕也是完得很突然,我自己都有點驚訝。(還不因為看戲少見識少的緣故)而 Fagle 終於都面向觀眾或Danny。我幾乎是將所有東西都是用chance 的角度出發。然後得出「不可知」「無原因」等結論。根本就係一場關於導致論(唔識譯 causation)的討論

最後想講今晚睇左Zeitgeist。(youtube 見此) 跟「社會」與人有關。第一部分講耶穌果然有趣,不知道背後資料是否準確。然後後兩部份都可屬陰謀論。但是,存疑是通向真理的道路。正如讀大學要學習maintain a critical distance 一樣。可惜,還有多少人信保持距離多過大學五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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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太過嚴肅? too serious?
咁聽返首歌:

19 April 2010

觀察普選之二



1. 討論
確實明白為何需要這樣激動。但當然背後的動機是什麼不知道,我懷疑是行使權力的快感,比「得力」empowerment 多一點。

我思考(一)為何要阻止言論,(二)阻止是否恰當。一般人只明白到或只看到後者。一個理性的溝通是(一)首先讓所有參與者甚至所有人都有權發言,而其他人不得阻止。大家都明白,但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二)發言的內容要理性。例如今日論題是今天應該去哪裡食飯,然後有人給予的答案是家中,然後理由是我係女人。那麼這是否一個理性討論呢?不是的。所以當一個討論被強權所控制,參與者給的原因不是合理的理由時,我們應該禁止此般理由。但禁止不能先於該位人士發言。

其實一般來說,(二)是不需要的,當所有民眾都有共識。因為這個共識會作為一種懲罰機制讓人們不會亂說話。奈何香港有人被迷惑多時,不懂分清真假話,也就沒有辦法了。

個人認為從溝通角度,新進的維園阿哥是違反了溝通原則的。但要知道從前維園阿伯都差不多了。

2. 不耐煩
當然能見某些香港人不耐煩,但絕對不是多數。或者他們是多數,但他們不耐煩得黎又無行動咁。這是各人對於民主普選的看法不同所致。有一部分人開始明白時間少了要行動了,但大部分人覺得現況不錯,不需要要改變,並非他們黑心或者什麼的,只是他們沒有看到有問題的地方。所以五區公投有兩個作用:(一)擴闊政治想像同(二)當失敗的時候,讓更多的人醒覺。當然讓人明白香港目前的狀況最好就是搭上政府的車,讓議案通過,不過我怕一搭就要搭上總站。那麼真的很有問題了。

讀到G的朋友T的文章對普選有些重要的觀察與意見,大家不妨一讀。希望T 不要介意我的連結。

17 April 2010

完了European Legal History的會報。觀眾們好像很悶似的,大概也是底線的完結。題目方面是一個學術界的問題,老師說其中一個問題好像不太相干。也沒有辦法,完了。

是的,這科確實有趣。不過自己疏懶,沒有勤讀書,所以沒有很多心得。除了先前說過的law and history 這範疇外,其他沒有太大所得。而兩位老師卻實厲害,能夠縱橫各時期的法律,又有見解心得。當初挑選這科是因為好奇,不過跟自己想像有點出入。不過又因為讀了些哈巴馬斯,其對法律發展的看法能夠在legal history 這一科得以作實証運用。

這科是今個學期甚至四年來的時間上的長度,有羅馬到20世紀的開頭,地理上都有其廣度:歐洲以及殖民地。再配以今年其他科目,如後現代主義,法律與電影,哈巴馬斯,社會學的階級分析,算係一次通識練習。如果第三年後期是啟蒙,那第四年則是擴張的時期。覺得蠢了,因為早一點認識其他科目,大概也不會讀死音樂跟法律兩科。世界於我來說是很大的,學科的界限雖然不是很清楚,但總算試了。發現了自己對世界的認識還是很淺,浪費了許多時間精力。

從前以為自己好像懂很多,然後我在第四年發現其實我懂得少,而且慢。人應是謙卑,然後由好奇心帶領。就像蘋果電腦Steve Jobs 說的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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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5000字的論文要寫,不過應該沒有要太多氣力。